居住证损坏或者遗失需要到派出所进行补办,补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待机关重新发证后才能继续使用。
已在中卫行政区域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补办手续并交验上述办理材料;
2.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证明材料审验后,符合规定的,予以补办。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证件工本费。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即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