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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24 06:06: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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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小编为你整理出张家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希望能帮到您。办理条件1、城镇职工:(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工(含港、澳、台和外国籍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参保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小编为你整理出张家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条件

1、城镇职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的职工(含港、澳、台和外国籍职工);

(2)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张家界市城镇规划区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未成年人,非从业城镇居民和60周岁及其以上的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所住社区参保。城区范围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

办理材料

1、单位首次参保: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4)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6)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新增加职工:花名册、新增加职工聘用合同、员工身份证、照片;

2、城乡居民参保:

(1)居民新参保:应提交的资料有: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未满七周岁儿童可不提交照片);特殊人群(低保、1-2级残疾人员、医保特殊病种、三无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续保:居民需携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到原参保社区办理续保手续;参保居民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城镇职工: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携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张家界市城镇职工参保手续;

2、城镇居民:

续保人员:审核有关资料后,由本中心开出个人帐户转移函,由续保个人转移个人帐户后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新参保人员:审核有关资料后打出缴费单,到市交通银行缴费,持银行缴费回单换领社保专用票据。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12333

张家界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