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
办理对象
依法聘用、招用港澳台居民的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在我省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
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窗口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登记;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受理;提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3.审核通过的,即时办结缴费登记,并反馈办理结果;
4.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缴费登记信息办理参保登记。
咨询方式
所在地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公布的咨询方式,或可咨询医保服务热线12345、纳税服务咨询热线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