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条件
(一)本市户籍及持本市居住证非从业城乡居民。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校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幼儿园学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320元/人/年。
三、缴费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
方式一:微信小程序“粤税通”缴费打开“粤税通”小程序→(选择“肇庆市”)→登录验证→“城乡居民社保” →“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缴费打开“粤省事”小程序→“服务”→“医保”→个人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选择“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选择“缴费类型”(“本人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户籍信息”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缴费成功。
方式三:银行前台缴费人可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全市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信社)、建设银行等银行网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方式四:其他方式
1、缴费人还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委托村(居)委代缴、税务局办税厅、自助办税终端等方式进行缴费。
2、新参保的居民(如新生儿首次参保)先到户籍所在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可选择以上①②③④⑤任何一种缴费方式缴费。
3、温馨提示:
当年度出生的本市户籍宝宝在出生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其出生到参保前因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但如果在出生3个月后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次月起方可享受待遇。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