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办理机构】
伊春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办理地址】
伊春区迎宾路5号
【联系电话】
0458-3603077
【提交材料】
(一)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三)工伤认定决定书(四)鉴定所需的医疗病例、X光片
【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期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办理程序】
4、程序
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到发生工伤所在地县(市)、区(局)、厂、矿、的劳动部门申请,填写《工伤职工鉴定确认事项申请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意见表》,由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审核,然后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收费标准】
有争议性劳鉴每人每次收费是360元,没有争议的每人每次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