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处罚措施:记12分,罚款200元。
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
处罚措施:记12分,罚款200元。
4、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处罚措施:收缴号牌、扣留机动车,并记12分,罚款2000-5000元。
5、变造和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处罚措施:变造的号牌可以恢复原状的,不予缴纳;无法恢复原状的,收缴变造的牌证。罚款2000-5000元,15日以内拘留;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除上述处罚外,也会记满12分。
6、伪造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
处罚措施:收缴伪造的机动车号牌、扣留该机动车,罚款2000-5000元,15日以内拘留;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除上述处罚外,也会记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