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和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90天内到生育科办理待遇申报手续。
申请材料
(1)许昌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
(2)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卡(医保卡);
(4)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流(引)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5)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有效收据;
(6)生育保险生育证明书;
(7)参保人员异地生育、转诊转院及其他情况发生剖腹产的须提供病历及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