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租赁住房)补贴市区有以下5个受理点
1、襄阳市人才中心 3605073
2、襄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3525667
3、樊城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3426691
4、高新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3321681
5、东津新区 3352801
说明:
1、因省、市最新要求需调整的部分请以每年实际申报通知为准。
2、中央、省属、市属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向襄阳市人才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在襄阳市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向所在地的区属劳动就业管理局提出申请。
【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租赁住房)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大专生、本科生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起5年以内、首次在襄阳企业就业(并在外租赁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租赁住房补贴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最长时间不超过3年的生活补贴、租赁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租赁住房补贴实行一年一发放。发放工资满1年、社保缴纳满1年、租赁住房合同(协议)签订满1年后,由企业代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