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我要办理 : 生育保险报销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缴费

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生育保险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我市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自然分娩由600元调整为1000元,剖宫产由 1600 元调整为2000元。


职工生育保险

按照许昌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生育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许医保〔2024〕1号)精神,自2024年2月1日起调整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及待遇享受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1.缴费变化。企业和非财政全供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0.6%调整为1%,国家机关和其他由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0.3%调整为0.5%。

2.待遇变化。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调整为:正常分娩由800元/例调整为1800元/例;异常分娩由1200元/例调整为2000元/例;剖宫产由1800元/例调整为3200元/例;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由2200元/例调整为3500元/例。


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

2. 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参保人在产前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

4.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报销材料

1、生育报销: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有效费用票据、出院证、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医疗保险卡。围产期保健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2、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计生办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有效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

3、上环、取环: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效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手术费全额支付。

4、急诊非定点:七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出院证、有效费用票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医疗保险卡。支付标准为上述1标准的90%。


办理流程

(一)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含计划生育手术)

1.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在定点医院生育的女职工、男职工无工作配偶,携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在定点医院签订承诺书后,生育并直补报销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2.产假到期后系统生成生育津贴拨付计划,直接拨付至生育时所在单位。

(二)异地生育

第1步 职工异地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先行垫付医疗费。

第2步 准备报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3)住院费用总清单;(4)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5)结婚证;(6)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计生手术不需要);(7)银行借记卡。

第3步 产假期满后,通过“河南医保小程序”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在申请医疗费报销时自动申请,无需单独申请。

办理时间:

生育津贴申请时间为生育后188天


办理时限及地址

许昌市医疗生育保险中心

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B连廊

电话:0374-2620529

许昌市医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