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保障人群、保障范围是什么?
保障人群:凡参加太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即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保障范围: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职工在门诊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时,先行按10%比例自付,使用医保医用耗材时,按照《关于优化调整医保医用耗材支付标准的通知》(并医保发〔〕8号)规定先行自付,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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