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头一个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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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6日,星期一,第3周,第11天:老爷子
今天,老板卷土重来。他有两个孩子,一个六岁,一个三岁,学费和托儿费用的合计已经开始到达四位数。不仅如此,根据上周五从首席助理那儿听来的闲话,他老婆的品位挺奢侈。“他星期一肯定得回来,否则,负担不起他老婆的圣诞节假期呀。”他呵呵笑道。虽说老板已经放了三天假,可是他今天早晨晃进工作室时,还是有点疲态。好像是说,他的孩子凌晨就把他给折腾起来了。这些事轮不到我过问,所以我低着头就是了。
今天头一次见到跟老板共享一个办公室的室友。我称他为老爷子。显然,他很久以前是老板的导师。他住在汉普郡那边,身上有一种破落乡绅的气质,稍微有点留恋盛时,却又太谦虚不想提及。他大概六十五岁,已经入行四十多年。虽然在他的时代,他相当成功,但他显然跟许多出庭律师一样陷入了同样的陷阱,花钱太多,以至于无法退休。他是个非常迷人的老头。
“恐怕我今天打扮得像个农夫,咖啡仔。”他的语气似乎觉得别人会对这样的装束颇有微词。事实上,他穿着一件肘子上打了灯芯绒补丁的斜纹软呢夹克,完全就是农夫风格。我还得说,他身上有一点樟脑球气味,只是非常微弱,绝对不会让人不快,反而放大了他的乡野魅力。每次我宣布要在中午前回家的时候,就会穿上这套衣服,”他继续说,所以我的太太喜欢称之为‘观光装备’。每次看到我伸手去拿斜纹软呢夹克,而不是细条纹套装时,她都乐个不停,甚至于,她会把这件夹克连同早餐一起摆出来,或者藏起套装,好让我搭早班车回家。”他微笑着,露出一副向往的神情,而我觉得,还是不要继续打听他太太的事为好。
我最欢喜他的地方在于,他,是工作室里第一位主动提出给我煮咖啡的人。
而我,当然是谢绝了。
.2006年10月17日,星期二,第3周,第12天:妄想症
今天我为老板做完了价值约为四千英镑的活儿:不停地拷贝粘贴老板过去的一个案例,每次只需要修改一些小细节。他似乎对那份标准文档非常自豪,仿佛那是他给案子施加的某种魔法。他其实本想对一些措词做一些修改的——出于我能理解的原因——然而,等我以每份两百英镑的价格完成二十份文件之后,他甚至没有检查,直接交还给事务律师处理去了。
老板自己有更重要的事。他那几个总能介绍好生意的事务律师中的一个今天进城来了,等着他交功课。所以,老板十一点半就跑去吃午餐,一直到下午五点才回来。考虑到他那时候的状态,没有认真检查我的草稿也就不足为奇了。他自嘲地嘀咕,不论干多少活,都不够讨好老婆。说完他就跳上通往帕森斯格林区的地铁区域线,走了。
按说,出庭律师应该独立工作,然而多数人似乎活在一种彻底的妄想状态之中。他们花大量时间向事务律师点头哈腰,以至于他们的独立比他们的骄傲更没有价值。
2006年10月20日,星期五,第3周,第15天:俗语狂
昨天下午三点多,老板把一个案子的资料丢给我,就飘走了。于是昨晚,我为了写答辩意见一直工作到深夜。案子的委托人是一家保险公司,它想寻求法律依据,设法确保一位残疾老太太得不到应有的赔偿金。去你的阿蒂克斯·芬奇。
不过,这至少意味着,今天我终于能见到他的法庭辩护风采了,而且还是在庄严的伦敦市长法院里。他的对手花了一个小时,向法官陈述自己的理由,却一点儿都没有打动法官。然后,老板的重要时刻到了。他站起来,把我写的辩词交了上去。我的主张都总结在这里面,法官大人。您有问题吗?”
“没有。”
就是这样。他胜诉,收到三千英镑律师费。我算了算,他在法庭上说的话,每个字价值一百五十英镑。又在煤矿里忙了一天。
不过,我见到了老板的事务律师。那个人倒是蛮有趣的,就称他为俗语狂吧。他年近六旬,有一种老于世故的味道,留着修剪整齐的胡子,穿着旧套装,一副没精打采的懒散模样,让人产生了一种生来双手就插在口袋里的错觉。但真正让他与众不同的,是他喜爱使用俗语的有趣习惯。这些俗语被他的大脑进行过微调处理,还时不时地加上一点法语作为点缀,例如:
“哈,我们可不想把所有的aeufs(鸡蛋)放在一只篮子里,不是吗?”
“我的意思是,罗马不是昨天建成的,不是吗?”
“chevals(马)都已经跑出来了,锁马厩门没用啦。”
“我觉得,谨慎就是光荣。”
“现在我们没法去计算别人的poulets(小鸡)不是嘛。得等它们孵出来才行。”
全都带着杰弗里·伯伊科特为之骄傲的浓重的约克郡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