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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书籍名:《格列佛游记》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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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无法作出让它明白我意思的回答,而即使它明白了,

我也看不出能想到什么办法为自己弄到食物。正当我们处在这种境况下时,我看到

旁边走过一条母牛,我因此就指了指它,表示想上前去喝母牛的奶。这一下倒是起

了作用。它把我领回家来,吩咐一匹做仆人的母马打开一间房间,里面整整齐齐、

干干净净存放着大量用陶盆和木盆装着的牛奶。母马给了我满满一大碗,我十分痛

快地喝了下去,顿时就觉得精神大振。

大约中午时分,我看到四只“野胡”拉着像雪撬一样的一种车子朝房子这边走

来。车上是一匹老马,看上去像是有些身份的;它下车时后蹄先着地,因为它的左

前蹄不小心受了伤。老马是来我的马主人家里赴宴的,马主人十分客气地接待了它。

它们在最好的一间屋里用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熬燕麦,老马吃热的,其余马都吃冷

的。它们的食槽在房间的中央摆成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

堆上坐成一圈。食槽圈的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上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

一个格子,这样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秩序井然地吃自己那一份干草和

牛奶燕麦糊。小马驹似乎行动很讲规矩,马主人夫妇对它们客人的态度则极为畅快

而殷勤。灰色马让我在它的身边站着,它就和它的朋友谈了许多关于我的话,因为

我发现客人不时地朝我看,而且又一再地说到“野胡”这个词儿。

我那时恰好戴着一副手套,那匹灰色马主人见了非常不解;它看我把我的前蹄

子弄成这样,不觉露出种种惊奇的神色。它用蹄子在我的手套上碰了三四下,意思

好像是要我把我的前蹄子恢复原样。我立即照办,将手套脱下来放进了口袋。

这一举动引起了它们更多的谈论。我看出大家对我这么做都感到很满意,不久

我也看出了这一举动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它们让我说出我明白的那几个词。它们在

吃饭时,马主人又把燕麦。牛奶、火、水等东西的名称教给了我;由于我从小就有

很好的学习语言的本领,所以跟着它很容易就念了出来。

饭吃完以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又做姿势又说话让我明白,我没有东西吃

它很担心。燕麦在它们的话里叫“赫伦”,我把这个词儿念了三四遍,因为虽然我

起先拒绝吃这东西,可是再一想,我觉得我可以设法把它做成一种面包,到时和牛

奶一起吃下去,或者就可以让上我活命了,以后再设法逃往别的国家,一直等找到

我的同类。马主人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我

就尽量拿它们放在火上烤,接着把麦壳搓下来,再设法吹去麦皮。我把它们放在两

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再拿到火上烤熟,

和着牛奶趁热吃了下去。其实这东西在欧洲许多地方也是一种相当普通的食品,可

是我刚开始吃觉得非常没有味道,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我这一生常常要落到吃粗

饭的地步,可人的天性是很容易满足的,这也不是我第一次从经验中得到证明。另

外我还不得不说一下,我在这座岛上居留期间,连一个小时的病都没有生过。当然

我有时也设法用“野胡”的毛发编织罗网来提一只兔子或鸟儿什么的;也常常去采

集一些卫生的野菜,煮熟了和着面包一起吃,或者就当生菜吃;间或我也做点奶油

当稀罕物,而且把做奶油剩下来的乳清也都喝了。开头我吃不到盐简直不知该怎么

办,可是习惯成自然,不久以后,没有它也无所谓了。我相信,我们老是要吃盐其

实是一种奢侈的结果,因为把盐放到饮料中起初是用来刺激胃口的,所以除了在长

途的航海中,或者在远离大市场的地方贮存肉食需要用盐以外,食盐是没有必要的。

我们发现,除了人,没有一种动物喜欢吃盐。至于我自己,离开这个国家之后,一

直到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吃得下有咸味的食物。

关于我的饮食问题已经说得够多的了。其他的旅行家在他们的书中也都大谈这

个题目,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这些人是吃得好还是坏。不过这件事还是有必

要提一下的,否则我在这样一个国家和这样一群居民一起生活了三年,世人哪会相

信!

到了傍晚的时候,马主人吩咐给我准备一个住处。住处离马住的房子有六码远,

跟“野胡”的窝是分开的。我弄了一些干草,身上盖着自己的衣服,睡得倒也很香。

但不久以后我就住得更好了,我还要详细地叙述我以后的生活方式,读者到时会知

道的。

第三章

作者得到“慧骃”主人的帮助和教导,认真学习它们的语言——关于这种语言

的说明——几位。“慧骃”贵族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向主人简单报告他的

航海经过。

我那时唯一的想法就是努力学习它们的语言。我的主人(我以后就一直这么叫

它)和它的子女们以及家中的仆人们都愿意教我。一头畜生竟有理性动物的各种表

现,它们认为这实在是一种奇迹。每样东西我都是用手指着问它们叫什么名称,我

一个人的时候就把这些名称记到自己的日记本里,发音不准确时,我就请家里的马

多发几遍帮我纠正过来。这方面,有位当仆人的栗色小马随时都愿意为我效劳。

它们说话主要是用鼻音和喉音,就我所知道的欧洲语言来说,它们的语言和高

地荷兰语或者德语相似,不过要文雅得多,含义也非常丰富。查尔斯五世[注]就发

表过这样的见解:他要是同他的马说话,一定会用高地荷兰语。

我的主人异常好奇,而且很有耐心,它闲的时候就多花上几个小时来教我。它

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可是我可教、有礼貌、干净,这

样一些与“野胡”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的品质令它大为惊奇。对于我的衣服它最感

困惑;有时它自己在那儿想,这些东西会不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呢?因为我从来都

是在它们全家都睡了才脱衣服休息,早晨它们还没有醒我就又穿上了。我的主人急

切想知道我是从哪儿来;我的一举手一抬足看来都很有理性,这又是怎样获得的。

它非常想让我讲我的故事给它听;我学它们的语言,单词和句子现在都能说得很熟

练了,所以它希望我不久就能亲口把我的经历告诉他。为了帮助记忆,我把学过的

所有单词全都用英文字母拼好,连同译文一起写了下来。一段时间之后,我当着我

主人的面也敢做了。不过我费了不少口舌向它解释我那是在干什么,因为这些马民

根本就不知道书或者文学是什么。

大约过了十个星期,它提的问题大部分我都能听懂了,而三个月一过,我就能

够勉强地回答它的问题。它非常想知道我来自这个国家的哪一个部分,是怎样学会

模仿理性动物本领的,因为“野胡”(仅仅从可以看得到的头、手和脸来看,它认

为我完全像一只“野胡”)虽看似有几分机灵,却最爱调皮捣蛋,据说是一切兽类

中最不可调教的畜生。我回答说,我从一个很远的地方来,和许多同类坐着用树干

做成的中四的一个巨大容器,漂洋过海到了这里。我的同伴强迫我在这里的海岸登

陆,抛下我不管,让我自求生存。我费了相当的口舌,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

明白了我的意思。它回答说,我肯定是弄错了,要不就是我说的事并非它本来的那

个样子(它们的语言中没有任何表示说谎或者虚假的词儿)。它知道海那边还有什

么国家是不可能的,一群育生也不可能随心所欲地在水面上移动一个木头容器。他

相信在世上现存的“慧骃”中没有一个能做出这样的容器,也不放心让“野胡”去

设法做这样的事。“慧骃”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是“马”的意思,就它的词源而

言,是指“大自然之尽善尽美者”。我对我主人说,我不知道该怎样表达自己的意

思,不过我会尽快改变这种状况,希望短时间内就能告诉它种种稀奇古怪的事。它

非常高兴,就指示它自己的母马、小马以及家中的仆人利用所有的机会来教我,而

它自己每天也要花上两三个钟头。住在附近的几位男女马贵族听说我们家有一头神

奇的“野胡”,不但能像“慧骃”那样说话,而且言谈举止似乎还显露出几分理性,

就经常性地上我们家来拜访。这些马贵族很高兴同我谈话。它们向我提出了许多问

题,我则尽我所能给予回答。这一切都是我语言进步的先决条件,从我到这地方时

的那天算起,五个月之后,它们无论说什么我都能听懂了,同时我也能够相当不错

地表达我自己的意思。为了想看看我并且想同我交谈来拜访我主人的“慧骃”,都

不大相信我真的是一只“野胡”,因为我的身体表面盖着一层东西,和“野胡”有

差异。它们感到非常惊讶,怎么看到我身上除了头、脸、手之外,没有那通常的毛

发和皮肤。但是,大约两个星期前发生的一桩意外事却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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