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莉莎·安·坎珀·皮尔森(Theresa Ann Campo Pearson),公众称为“宝宝特莉莎”的无脑婴儿,1992年生于佛罗里达。特莉莎的父母在知道他们的孩子不能活得很长,甚至即便活着也永远不会有意识以后,他们自愿捐出特莉莎的器官以供移植。他们认为她的肾、肝脏、心脏、肺和眼睛应当给其他孩子,让这些器官帮助那些孩子。医生同意了,认为这是一个好主意。每年有数千名婴儿在等待器官移植,但可供移植的器官从来都不够。但是,特莉莎的器官不能被取走,因为佛罗里达的法律规定,在捐助者死亡之前不允许取走其器官。九天之后,宝宝特莉莎死了,但对其他孩子来说,已经太晚了——因为她的器官已经衰竭而不能移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