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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伯毅、邓家彦口述自传
第五次访问记录(3)
书籍名:《
钟伯毅、邓家彦口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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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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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忆此事发生之前,某次余在南京出席国民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蒋公主席、刘文岛致辞,宣布桂系罪状,指责桂系“犯上作乱”,大声疾呼,力主“应予讨伐”。此为余首次听到“桂系”之名称。该次大会终通过讨伐桂系之决议案。
刘芦隐所主编之《三民主义半月刊》曾刊载文章,对于此次冲突,记载颇详。
民国二十年秋,“九一八”事变作,外患日亟,中央号召团结。李任潮乃得获释。蒋公于任潮恢复自由之后,即设筵款待,余亦应邀作陪。
二十七年,李获发表为训练总监。初,中央委员会上讨论各院部负责人选。伍朝枢极善词令,坚决推辞司法院院长之职,并表示愿就任海南岛督办。结果乃推居正暂代司法院长,王亮畴任司法行政部部长,同时有提议任李济深为训练总监者。时李未在场,余即立起表示:“任潮未必愿就此职,如必欲畀以职务,似宜任彼以实际负责之工作,而不必为此等空名高位。”然中央仍发表李为训练总监,李终接受。
(四)对于李济深之评述
辛亥以前,胡汉民尝任梧州中学总教习,李任潮适在彼就读,故为胡之受业弟子。任潮后入陆军大学,毕业后供职陆军部。伍冠祺(庸伯)曾在陆大任教,与邓铿交厚,任潮赖伍之荐介,得入佐邓铿幕,且升任邓铿所部第一师参谋长。日后李即凭第一师起家,为广西人之在粤久驻者,故与粤人关系亦深。邓铿遇刺后,梁鸿楷出长第一师,李仍任参谋长,后得古应芬(湘芹)之奥援,以参谋长身份代理师长,统率第一师。北伐时擢升为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军长。余佐任潮时,彼已升为第八路军总指挥,如前述。
任潮待其上司、同事、下属均恳挚,野心不大,政治并非内行,但比李宗仁等等头脑清楚。北伐时期,任潮忠诚拥护蒋公,固为不争之事实。北伐告竟,彼犹筹款百万交与蒋公,则为余所经手者。任潮主持广州政治分会时,亦绝未组任何派系,“桂系”之名称实出诸宵小之猜疑。当时任潮左右如伍庸伯、张文(香池)、邓世增等,均主张支持南京。曾养甫奔走于蒋李之间,尤为出力。
抗战时期,某次在重庆余赴冯玉祥宴,任潮与焦易堂、彭养光(湖北籍国会议员)等数人均在座。席间彼等传阅报上所载宋庆龄反对蒋公之宣言,余拒不置阅,彼等乃知余之态度,以后不再邀余参加矣。
民国三十六年,余在沪方准备第三次游美。李任潮在上海之住宅乃陈诚招待者,李常仆仆于京沪道上,与各方均有接洽。某次余适与之同车返沪,车厢中别无他人,余乃恳切劝告任潮,万勿轻信共党之谎言。并谓之曰:“无论私人恩怨如何,君为国民党员,有功于党国,今如投共,则牺牲个人之光荣历史矣。”任潮则答余曰:“余并未投共,仅与若辈有所来往而已,与余个人历史无伤也,余仍为革命党员。”任潮之态度甚顽固,且牢骚满腹,曰:“君不见南京如此待我?令我坐破汽车。一切要求均置若罔闻,如此情形有何合作可言?”
任潮之家属与余素稔,尝央余劝阻任潮,盼其与共党疏远。余亦再三苦劝,然彼成见已深,家人与至友均无能为力。传闻彼在沪时,每日至旅馆中与共党分子秘密接洽。余虽同居,然彼朝出晚归,避不相见,未几余即去国赴美。
(五)余在沪被捕之经过
民国二十年夏,余方蛰居上海,养蜂自娱。一日,忽有法界巡捕、包探等多人拥至,询余是否邓家彦,余甫应诺,则已为械系矣。余急询,是否事出误会,包探告余,乃应中国政府之请,代为拘捕,随即挟余登车,驶赴法捕房。时张群(岳军)任上海市长,陈希曾任上海市公安局长,陈遣警察一人随法捕同来,谓系奉层峰命令。至捕房,余始知彼等所控余之罪名为“暗杀凶手”,交余之牌上书assassin字样,未容余申辩即押入地牢,拍照、按指印,换取囚衣,固以囚犯视余矣。如是者系狱达两周之久,同狱囚犯或询余所犯之罪名,余茫然不能答。
余系狱之后,赖余妻奔走各方,尽力营救。吴稚晖闻讯亦来探狱,甚表关切,对余极力安慰,并慨承奔走之责。以后余端赖稚老之力方得解危。公安局人员尝示余以公文一卷,以手掩卷,仅露一角,赫然“邓家彦”三字在焉。并告余“此乃江西发来密令拘捕之电报”。时宋子文在沪遭暴徒投掷炸弹,始终未能破案,乃有人密报余在上海法租界组织暗杀团体。时蒋公方在赣主持剿匪,闻报即电令拿办。然此等谣传,即宋子文本人亦未置信。余得此中原委后,即在狱中上电蒋公,有所申白。以后上海会审公廨提审时,余复向华方会审员申辩,曰:“余虽为革命党,但仅以文字宣传革命,而未尝抛掷炸弹,亦从未以手枪射人。”
法庭公审,多赖吴稚老与蔡孑民两先生之热心奔走,并承石超庸律师仗义为余辩护。超庸亦桂人,今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郑毓秀女士娴法语,亲往法捕房交涉,告狱吏曰:“邓先生乃孙逸仙博士之信徒,为革命志士,此次纯系误会”等语。因此狱吏对余改容,余在狱中差得优待。后吴稚老亲电蒋公,力白余之无辜,请求保释,余之冤狱,始得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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