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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方言的未来

书籍名:《耶鲁写作课》    作者:亨利·塞德尔·坎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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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R. 劳恩斯伯里

这直接会引发一个讨论,而纵观英语通史也可以总结出来一个问题:英语方言的未来何去何从?它会像那些不遗余力地捍卫英语纯洁性的人所称的那样不断衰落吗?有一点不可否认,这种语言在一定范围内,经常会偏离已成规则的用法。英语语言史是一部不断传讹的历史。讲最纯正英语的人士每天使用的有完美规则、词汇和形式的英语。从过去的角度来看,他们今天的这种英语用法不说是可耻的,至少也是不妥当的。某个时代的错误用法被后世沿用,成为一种恰当的用法;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成为约定俗成的惯例,以至于我们再回头去实践理论上的正确用法时,就不免显得粗俗鄙陋。虽然这并不能成为懒散和马虎表达方式的借口,但却成了某些人滥用这些表达,或者所有人采用这种表达方式的“保证书”,所以人们未必会注意到此类用法会对英语方言造成严重的破坏。粗陋庸俗、矫揉造作及其他多种在讲英语的人士使用语言的过程中体现的特点本身,已经够糟糕了。更不幸的是,人们经常误认为它们就是导致地道的英语方言受到永久性破坏的罪魁祸首。但它们只是不良教育造成的后果,况且人们依然会欣赏、阅读和学习杰出大师的作品,所以这类错误的表达只不过是一时的现象。

英语方言的衰弱,实际上另有原因。破坏英语方言的纯洁性并非特定的词语或惯用语所致,也并非人们采纳的罕见修辞手法所致,这两种情况对任何语言都可能有利有弊。它们只不过是偶然兴起的事件,属于“昙花一现”的现象。语言败坏的真正源由远非这些现象所能解释。语言本身并无对错,只有使用语言的人才有好坏之分。语言所构造的语句,本身并没有生命力,使用语言的人为其赋予的含义,成为语言的力量之源。语言本身并不会衰弱或败坏,只有当那些使用语言的人衰弱或败坏时,语言才会随之退化。我们当然必须尊重和承认某些人对语言纯洁性的追求和热忱,但如果没有深入了解语言的历史,只是全面了解语言发展的一系列规则,那么这种“语言保护行动”势必困难重重,很难看到什么成果。现代英语方言的发展过程始终伴随着人们对英语方言走向衰落的担忧。从16世纪到19世纪,我们的文学作品只要一提及英语方言的特征,就难免对它大加鞭笞,字里行间总是充斥着无谓的抗争,反对引进一些现在我们根本无法回避的外来词,不无悲悯地哀叹当今英语方言的衰退,忧心忡忡地预测英语方言的未来。这种现象一直存在,未来也很可能延续下去。而事实上,只要说这种语言的人能够自重,语言的发展就不会脱离正轨。因为它们的发展、培育和个性,会始终保持绝对的和谐。

实际上,我们说出的话语所遭遇的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那些通常被认为具有腐化性的因素,而在于力图保护语言纯洁性的无知之举,这种行为对语言发展的危害更不容忽视。人们仍然在维护和设立英语方言的使用规则,而这些除语法学家和文字评论者会较真之外,并没有多少人在意。就目前来看,运用这些规则会让自由的表达处处受限,破坏惯用的语言特点,让为纠错而存在的不合理的考试大行其道,使某些人获得了堂而皇之为他人“挑错”的优越感,却不知真正的错误在于他们自己对最佳用法的一知半解。这种情况不胜枚举,我们在此只举其中一例。拉丁语的文法中有一个规则是,当两个或更多个名词性实词用一个连词连在一起时,动词要采用复数形式。这一规则也在不知不觉中演变成了英语的语法规则。现代德语的情况也大抵如此。从一开始,人们对这种用法就没有什么认同的根据,而除了它本身承认这种惯例的规则,现在人们对这种用法也没有什么评判的标准。正如最出色的作家和演说家的作品所示,英语的语法从早期开始,就允许人们宽容地判断在这种情况下的单复数用法。强行灌输类似上文提到的这种外来语法规则,对语言的自由发展、自由表达危害更甚,它的破坏力超过盛行的马虎表达或者矫情的文风。毕竟后者终究是暂时的现象,必定会被流行趋势所抛弃,又或者在大众品味的变化中被遗忘。

观察事物的艺术[1]

约翰•伯勒斯

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差距莫过于观察力。有些人对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处于半懵懂的状态,而另外一些人却总能明察秋毫——他们“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时刻关注着周围的世界。他们将身边的一切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无论这些事物是否与自己有关。他们走在街上时,从来不会对熟悉的面孔视而不见,也从来不会对大地、天空中任何有趣的特征、声音或物体毫无察觉。他们的注意力始终处于警觉状态,这并非刻意为之,而是天性使然。可以说,他们的感知能力从未衰减,对外界的敏感性远超其他人。他们可以立即捕捉到眼前发生的事物,并锁定其特征。每到一个新国家,他们都能马上看出其国民性和风光特色,从来不会混淆脑海中的印象。他们的观察能力使人想起野兽的视觉和嗅觉。只不过,野兽敏锐的知觉是因为恐惧,而人的敏锐却往往源于热爱和好奇心。老鹰划过天际时,带着雏鸡的母火鸡就会发现不妙,因为它担心孩子的安危,要保护它们。恐惧让它的目光变得锐利。猎人看不到老鹰,他只能通过火鸡的反应察觉到老鹰的存在,因为他的利益并没有受到威胁;但他老远就能看到平原和山区的野生动物——麋鹿、羚羊、大角羊,找到这些动物才是他关心的事情,所以他的眼睛可以比这些动物看得更远。

我们可能像大多数人那样,只能粗略、模糊地看到大量不同寻常的表象;或者在多加观察时,才能发现事物的细微差异。前几天,我看到一批鸟类标本,观察到一只画眉鸟被摆出唱歌的姿态,它的嘴直接上扬到最高处。这个标本制作师其实没有看过画眉鸟真正唱歌的样子,实际上它的嘴在唱歌时只是稍稍抬高而已。谁没有看过红松鼠或灰松鼠在一棵树的树干上跑上跑下?然而,可能只有少数人会注意到松鼠的后腿在这个时候是与其他时候相反的。在降落的时候,它们的后腿会伸向尾巴,用脚趾钩住树皮,控制着身体下降的过程。但在人们所画的多数图片中,我们却看到松鼠的后腿在这两种情况下都在身体下方垂着。

那些愉快而准确地谈论花鸟虫鱼及大自然的人通常并不是优秀的观察者。他们散步时,真的看到了那些潜藏在表象之下的东西吗?他们看到了什么不请自来或偶然出现的事物吗?他们可有什么发现?如果你用心发现,就能找到任何鸟儿或生物,任何鸟巢都能尽收眼底。但发现你并没有刻意寻找的东西,在任意角度都能捕捉到的羞涩眼神或举止,观察到你身边所有不经意的行为,不落下任何一个重要的信号或动作,洞悉任何一个映入眼帘的画面——这才算是一个真正的观察者。也就是说,你得拥有“训练得堪比盲人的触觉一样的眼睛”——一双能分辨白马和黑马,能够读出最微弱信号的敏锐之眼。梭罗在美国科德角的时候,注意到那儿的马的臀部有某处肌肉异常发达,因为它们经常走在柔软的沙子上,重心不稳,所以才会如此。梭罗经常近距离地观察事物。在巴黎的某次盛宴上,欧仁妮皇后(拿破仑的妻子)与维多利亚女王同时到场。一名记者注意到,当这些皇室要人就座的时候,欧仁妮皇后会先看一下后面,确认自己身后真的有椅子了再就座;而维多利亚女王则直接落座,没有往后看的动作,她知道椅子肯定准备好了;对她而言,椅子一直就在那儿,没有什么好顾虑的。这名记者由此推测,这个小插曲显示了天生的王室成员和“草根加冕”的王室成员之间的区别。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样盛大的场合会有如此细致的观察力,这样的人可能非常少。这体现出了一种观察事情的天赋。

如果我们的观察能力足够快速而准确,当然就能够看穿大多数使用障眼法的人。他们之所以能够瞒骗我们,是因为他们的手臂比我们的眼睛更敏捷。他们“俘获”了我们的注意力,然后控制我们的视觉,让我们只看得到他们想让我们看的东西。

在博物学领域,我们之所以无法察觉某些事物,是因为这些东西很小,而它们所在的环境又过于庞大,并且或多或少被遮掩或阻挡。它们运动迅速,其所在的背景往往容易隐藏事物,而非展现事物。在打印好的纸上,白纸的存在感与字体、墨迹不相上下。但在大自然这本“书”上的情况却截然不同——它的页面不会呈现黑白分明的对比色,甚至不会呈现黑色与棕色这两种更接近一点的配色;而只会显示相似的色彩:灰色配灰色,绿色配绿色,或者浅褐色配棕色。

我所说的“近距离观察者”,并不是指那种紧盯细节,冷漠无情的专业人士——

“一个用手指勘探的奴隶,

乐于窥探和研究母亲坟头的野草。”

而是指那些不断密切地观察自然的人士。他会注意到树木、岩石、平地的特点,不会错过日夜交替、四时变化的那种微妙的“情愫”。他有细致入微的感知能力,夜间步行时可以感觉到空气中的温暖或凉爽,他的鼻子能捕捉最容易消逝的气息,他的耳朵能追寻最隐秘的声响。他站在四月的黎明中沉思时,可以听到蚯蚓出洞时爬过树叶和草丛的那种细微窸窣的动静;天色微暝时,他又能听到丘鹬迅速拂过头顶时轻扑翅膀的声音;他能听到小水鸟在三月天中的叫唤;能听到清晨的乌鸫向北飞翔时发出的咯咯脆响;他也能听到小猫头鹰在早春的曙光中站在雪松枝头的那种轻柔绵长、催人欲睡的低鸣;他还能听到远处的瀑布在夜间的咆哮,火车过境时在“空洞无物”的空气中发出的隆隆声;暴风雨来临前,他会注意到远处的物体变得更显眼了,他更能发现这些物体在我们所谓的“暴风雨前的宁静”中变得分外清晰;温度降为零度或零下的温度时,他会注意到列车经过时的嘶嘶作响,似乎铁轨或车轮都在发热;他能读懂天气变化的微弱信号;他夜观星象就能预测次日的天气,看早晚的云朵就能判断天气情况;他知道潮湿和干旱的天气都有什么征兆,能够据此识别气象;他对所有外在的印象都很敏感。当他在秋日的黄昏下山时,就会注意到山谷的空气变得更凉,仿佛置身于一片湖泽;他也会注意到在其他季节时,有时候这种冷冽的空气会沉淀在山峦之间,就像是一片浩荡的水域,而枝头的雾或霜是它的水平线。

现代人常用爱怜的眼光看待大自然,而早期人类看待大自然的眼神中却常有敬畏之色。因此,现代人会更亲近而准确地观察事物。科学让他的目光更坚定,视觉更清晰。对于匆匆赶路的旅人来说,一路上的农场和田野屋舍都没什么两样;但对于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来说,这其中的差别可大了!他们能够看出其中饱含深意的细微之处,这远非他人草草掠过的一瞥所能洞悉。每条地平线,山丘或山谷的每条曲线,每棵树,每块石头,每条径流,路面上的每个转弯,每个地形的景观,都有自己的特色,都有值得人们铭记的形象。

英国作家斯科特在其日记中写道:“世上再也没有比跟一位细心的哲学家、植物学家,或者集石爱好者一起在美景中散步更疲惫的事情了;他们只会不停地影响你的注意力,不让你欣赏自然风光,却要你关注草丛和石头。”毫无疑问,斯科特这种磅礴大气的观察力,要比追求细节的专家更能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和触动情感。斯科特为我们呈现的大自然,就像是空气和水一样,是所有人都可以吸收的东西;而专家眼中的大自然却更像是一些特定的元素或物质,只有少数人才能够欣赏。但斯科特也有自己的特长,也就是运动家的特长:他是首个在野兔坐下时观察到了它的眼睛的人,而且他对松鸡、野鸡和鳟鱼也很了解。完美的观察者能将运动家的激情运用于博物学,他带回家的东西也可能会比猎人的收获更胜一筹。他还很善于观察狐狸、兔子和迁徙的水鸟,只不过他是用充满爱意而非捕猎的眼光来看待这些动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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