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花錢可買
高校招生“內部指標”
【案例】近日,北京一中院破獲一起高考詐騙案,2015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劉某謊稱自己與多家知名高校有內部協議,可以通過“預留名額”“托關系”等多種方式,幫助高考分數未達到相應高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進入知名音樂學院或者國外名校就讀,并承諾辦理不成全額退款。最終騙取9名高考學生家長共計80余萬元。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并處罰金。
【提醒】高考錄取期間,一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態,通過偽造文件、私刻印章、設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等方式,假冒高校招生人員、校領導親戚等,謊稱手中掌握高校“內部指標”“機動計劃”“定向招生計劃”等實施詐騙。
謊稱可通過“補錄”等方式
實現“低分高錄”
【案例】2021年,山東日照山海天公安分局成功破獲一起高考錄取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人趙某、劉某某。報案人稱2020年高考結束后,其被趙某、劉某某二人以能為其孩子辦理某醫科大學入學手續為由詐騙24萬元。經查,犯罪嫌疑人趙某、劉某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對外宣稱能夠幫助考生以“補錄”的形式辦理高校錄取入學手續,從中騙取家長和考生的高額費用,犯罪嫌疑人趙某、劉某某已被依法審查,24萬元被詐騙錢款已全部追回。
【提醒】高考成績公布后,一些不法分子自稱以“計劃外補招”“降分補錄”為幌子行騙,利用一些學校發布的征集志愿信息,誤導家長,聲稱計劃外補招就是不要分數線,花上數萬元即可搞定;甚至設立報名處和咨詢電話,假扮高校招生人員,偽造文件、印章發放錄取通知書。
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
其他教育形式
【案例】王某因其親戚的兒子高考成績不理想,通過關系找到高某為其辦理某知名大學入學事宜,王某在網上加入該大學QQ群詢問入學事宜。一名自稱該學院招生工作人員的男子主動加好友承諾繳納相關費用即可幫忙辦理入學,保證錄取,對方先后以補交學費、書本費、報名費等名義讓王某轉款1萬余元,后發現就讀的是短期培訓班遂退學。高某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采用同類作案手法先后詐騙20余人,涉案金額10萬余元。
【提醒】近年來,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與其他教育形式之間的區別,以自考助學班、網絡教育班、合作辦學等入學通知書蒙騙考生及家長。部分辦學機構打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幌子,實際招收其他教育形式的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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