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伴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我國快遞行業發展迅速。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快件量已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與此同時,一些不規范問題和隱患日益凸顯,包裹丟失、物品損壞、手機變“磚頭”、快遞變“慢遞”等,都成了用戶的吐槽點。消費者對快遞可謂是又愛又恨。輿論也普遍認為,快遞業立法迫在眉睫。
16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快遞條例(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有望解決種種亂象,進一步規范我國快遞行業。那么,頂層決策者都注意到了哪些快遞亂象?又將整治哪些不規范問題?
多舉措齊發力,保障用戶信息安全
用戶信息安全問題一直以來都是輿論焦點,不少人擔心個人信息被泄露,隱私得不到保護。今年11月1日起,快遞實名制登記正式施行。這意味著,寄送快遞必須出示身份證并且進行相關登記。
新發布的意見稿對此進一步細化規定,快遞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快遞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泄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如若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快遞企業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向當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用戶企業協力,共保快遞安全
快遞毒死網購者、快遞寄送爆炸物、快遞毒品、快遞藏毒泄露毒死快遞員……類似新聞不斷挑戰著受眾敏感的神經,各種危險因素威脅著快遞用戶和快遞員,甚至是社會公眾的生命安全。
對此,意見稿也從用戶和快遞企業兩方面對快件安全做出規定。用戶方面,禁止寄遞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快遞企業方面,要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驗視后要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不得收寄;企業受用戶委托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與用戶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保障義務。
明確賠償細則,維護用戶權益
快遞丟失16部手機拒絕原價賠,寄丟iPhone6plus賠付一千元,6000多元的衣服寄丟只賠45元……索賠難也成為快遞用戶遭遇的一大困擾。
對此,意見稿明確規定,用戶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金額;對未保價的快件,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嚴厲處罰,禁止暴力分揀
“讓包裹飛一會兒”的橋段頻頻曝光,暴力分揀快遞似乎成了快遞企業的“家常便飯”。
對此,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及時妥善處理投訴,提高滿意度
由于粗放式的發展,我國的快遞業曝露出諸多問題。國家郵政局官方網站數據顯示,僅在去年12月,12305郵政行業消費者申訴電話和申訴網站受理的申訴中,涉及快遞業務問題的就有111203件,占總申訴量的96.7%。全國快遞行業售后環節的投訴服務滿意度也較低。國家郵政局對外公布的2014年快遞服務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快遞售后環節的投訴服務滿意度僅為50.9分。
對此,意見稿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問題投訴等服務。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及時、妥善處理用戶的投訴。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單位的聯系方式,接受投訴和舉報,及時核實、處理,并自接到投訴、舉報之日起7日內作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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