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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市市級機關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http://www.time2organize.net   2023-12-27 11:40:09   來源:延安黨建網

        為加強市直部門干部隊伍建設,暢通基層干部上行通道,按照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市級機關2023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本次市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36名。

        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延安市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告公布的電話咨詢。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1)延安市所轄縣(市、區)及以下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2)延安市所轄縣(市、區)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擔任正科級及以下領導職務和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相當職級層次的工作人員。

        中省機關駐延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的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符合上述范圍和有關規定的也可報名。

        2.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報考者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組織審核推薦后報名,并滿足以下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4)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公開遴選職位的資格條件要求;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錄用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者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1)年齡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12月,職位表中40周歲以下(即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30周歲以下(即199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職位表中其它年齡要求,以此類推。

        (2)現任職務職級、學歷學位證書、資質資格證書、政治面貌等時間截止公告發布之日。

        (3)工作經歷、服務年限、任職年限等計算時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開遴選報名條件中的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時間以正式任職時間(含試用期)計算,在本級機關借調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在內,在同一層級不同機關的工作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4)職位表中的基層工作年限,是以報考者正式進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起算?;鶎庸ぷ鹘洑v,是指報考者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在各類企事業單位、高校及科研院所、非公有制單位、農村(社區)、自謀職業或個體經營、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的工作經歷;在部隊服役經歷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5)報考者應使用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報名。報考者用于報名的學位,應當是報名所用學歷相對應的學位。

        (6)職位專業名稱和類別劃分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專業目錄設置、審核。若所學專業未列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的,可選擇與專業要求條件相近、相似的職位,由資格審核人員參照主要課程、研究方向、學習內容和職位專業需求等綜合判定是否符合專業要求。

        (7)報考者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8)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遴選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資格。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考生在本級機關工作不滿2年、處于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不滿1年的,或者不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將終止其遴選程序,不再將其確定為面試、體檢、考察、公示或者任用人選。對存在弄虛作假、隱瞞真相而騙取報考資格情形的人員,取消報考資格,并依照有關規定作禁考、記入誠信檔案等相應處理。

        三、公開遴選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

        (1)本次公開遴選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24年1月4日至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為維持報名秩序,避免同時段報名考生過多,請各縣(市、區)考生按照安排的時間段赴現場報名,具體為:

        1月4日上午:寶塔區、安塞區考生

        1月4日下午:吳起縣、志丹縣考生

        1月5日上午:延川縣、延長縣考生

        1月5日下午:子長市、甘泉縣考生

        1月6日上午:富 縣、洛川縣考生

        1月6日下午:宜川縣、黃陵縣、黃龍縣考生

        中省機關駐延單位報名考生不區分時間段,報名期間均可報名。

        報名地點: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延安新區為民服務中心1號樓848房間)

        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報考者下載《延安市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附件2),《報名推薦表》一式三份,表格內容及格式不得改動,在現單位意見、主管部門意見和具有干部管理權限部門意見一欄簽字、蓋章。組織推薦手續須在報名前辦結。

        (2)報名時需提交資料

        ①經審核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一式三份,含電子版)和個人近期免冠證件照電子版(與報名推薦表一致,以姓名和身份證號命名,具體格式為姓名+身份證號碼);

        ②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存復印件);

        ③《干部人事檔案專審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部門印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留存);

        ④通過國家公務員考試或陜西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為公務員的,須提供加蓋組織部門印章的招錄文件復印件,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通過調任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須提供加蓋組織部門印章的調任批復、調任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通過選任方式進入公務員隊伍的,須提供加蓋組織部門印章的選任職務任職文件復印件,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

        ⑤公務員(參照管理)登記批復文件復印件、公務員(參照管理)登記表復印件(需加蓋組織部門印章,并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留存),報考者最遲須在公開遴選報名前完成公務員登記。

        ⑥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存復印件);

        ⑦職位要求是中共黨員(預備黨員)的,須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證明;

        ⑧遴選職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其他材料原件(留存)。

        (3)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每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

        2.不足開考比例的改報

        職位的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對未達規定比例的職位縮減計劃,其中,對只有1名計劃的職位或縮減后仍達不到2:1的職位予以取消,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改報其他職位。

        對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錄用計劃或不予開考,并在延安黨建網招考招錄專欄上予以公告。

        對于因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不予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由遴選組織機構電話告知報考者,改報人員確定新的報考職位。改報只組織實施一次,未在規定時限完成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

        3.發放準考證

        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的必須憑證,由遴選組織機構通知報考者在規定時間內領取。

        (二)公共科目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考點地址在準考證上明確,報名人員自行前往考點考場應試。

        3.查詢成績。筆試結束后,在延安黨建網公布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及個人筆試成績。

        (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以下簡稱“測試”)的職位按遴選人數的5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測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測試。

        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以下簡稱“測試”)的職位,測試有關安排由遴選部門通知有關報名人員,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設有測試合格分數線的,在測試前隨測試安排一并通知報名人員,未達測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后續公開遴選環節。

        (四)面試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未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按遴選人數的3倍,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

        設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的職位,測試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全程攝像錄音。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向面試人員公布,并由面試人員簽字確認。

        (五)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1(無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綜合成績2(有職位業務水平測試職位)=筆試成績×20%+業務水平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公布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則按筆試成績、業務水平測試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六)考察及相關環節

        1.確定考察對象

        公開遴選依規實行差額考察,設置進入考察的人數為“職位遴選人數+1”。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人數多于既定進入考察人數的職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考察的人選。若進入考察人員成績排名末位出現各項考試成績均相同的情形時,末位并列者一并進入考察。

        對于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人數少于等于既定進入考察人數的職位,應考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面試工作整體結束后,在延安黨建網發布各部門遴選職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公布考察對象。

        2.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部門組織實施,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人崗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報名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用人部門根據報名人員的綜合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經仔細研究并充分考量,從考察結論合格的人員中,等額確定進入后續環節的人員。差額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3.體能測評和體檢

        遴選職位有體能測評要求的,由用人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標準比照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標準執行。

        遴選職位有體檢要求的,由用人部門在考察環節后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比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

        同時安排有體能測評和體檢的職位,用人部門應當先組織體能測評,對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組織體檢。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體檢費用由考生按照體檢機構的標準繳納。

        體能測評或體檢環節中,如果有關人員放棄或不合格形成缺額,由遴選部門在該職位考察合格人員中確定遞補人員。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公開遴選擬任用人員在延安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環節及之后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印發任用通知文件。

        公開遴選擬任用人員由遴選部門安排在遴選職位上進行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擬任職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試用期間按借調情形處理。

        四、紀律要求

        為了維護公開遴選工作秩序,對于存在組織參與考試作弊、提供虛假個人材料、影響公開遴選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情形的報考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理,并將違紀違規情況通報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

        各有關單位,以及所有參與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構的監督和社會監督,要嚴格遵守公務回避有關規定,凡有違反法律法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問題的人員,一經查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五、重要提示

        1.公開遴選公務員政策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負責解釋。公務員二科電話:0911-7090848

        2.報考者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出現規定的遞補情形時聯系,因無法與報名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名人員自行負責。

        3.本次考試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組織部門和用人部門不得舉辦也不得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有關輔導班、輔導網站、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遴選組織單位無關,敬請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1:2023年公開遴選職位表.xls

        附件2:延安市2023年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推薦表.xls

        中共延安市委組織部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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