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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擬調配崗位公告

        http://www.time2organize.net   2023-04-13 15:40:36   來源: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根據《陸良縣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借調工作的管理辦法》和《陸良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評估辦法(試行)》等規定,經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綜合調研,結合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實際,報縣調配領導小組同意,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擬調配崗位21個,調配43名醫務人員(其中,縣內10人,縣外33人),現將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調配崗位公告如下。

        一、調配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服務發展大局、突出市場導向、體現分類施策、擴大人才開放的基本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工作原則,面向社會公開選調。

        二、調配計劃

        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擬調配崗位21個,調配43名醫務人員,調配崗位計劃詳見《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擬調配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計劃)。

        三、基本資格條件

        (一)推薦報名調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崗位計劃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年齡要求為35周歲及以下(198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職稱,年齡放寬至45周歲(1978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級職稱放寬至50周歲(197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試用期除外)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能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調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按有關政策規定達到本地或所在地區、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須經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

        有相關工作經歷年限和任職經歷年限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到2023年4月26日,現任職務、職稱以報名時任職情況為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擬推薦對象: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選調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4.吸毒人員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調配人選推薦程序

        (一)推薦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個人可結合擬調配崗位條件要求和個人意愿,在征得單位及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同意的情況下自薦報名,有關單位可進行組織推薦,或以個人名義推薦他人。需填寫《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調配推薦人員信息采集表》(附件2)。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并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1.個人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審批表》。

        2.證明個人學歷學位、工作能力、特長和專業的資格證書、有關獎勵證書、崗位所需相關證書等材料。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履職考核表)。

        4.《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3)。

        以上材料掃描為PDF文件打印或復印后寫上“此件與原件一致”,簽署經辦人姓名、日期后現場報送,需確保文字、圖片清晰,推薦報名報陸良縣衛生健康局三樓組織人事科(陸良縣中樞街道啟明小街149號)。

        (二)考核考察調研??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申報人選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初步符合調配崗位資格條件的,組成考核考察調研組,對人選進行評估。

        (三)提出擬調配方案。經考核,考察人崗相適的,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提出擬調配方案,報調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同意后,按規定程序進行后續環節工作。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調配人選,并在規定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調配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辦理;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辦理,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辦理。

        五、紀律與監督

        (一)調配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舉報、投訴電話或郵箱,主動邀請紀檢監察機關全程監督,及時處理群眾的舉報和申訴控告。

        (二)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相應調配資格,5年內禁止參加陸良縣事業單位調配報名。對擾亂調配工作秩序等違紀違規行為的報名人員,除取消調配資格外,還將納入事業單位誠信檔案庫;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且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從事調配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調配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調配工作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相關要求

        (一)事業人員根據調配單位相關崗位空缺情況,按要求聘任在相關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并承諾根據實際需要高職低聘。

        (二)人員信息資格審核貫穿調配全過程,如發現調配人選有違紀違法、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一經核實立即終止調配資格。

        (三)推薦人應對擬推薦人選政治素養、工作能力和工作實績在“推薦理由”欄簡要說明。

        (四)被推薦人選所在單位應對人選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把關,按政策規定執行。

        (五)推薦報名時間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所有材料現場報送,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陸良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服務中心0874-6082337

        陸良縣衛生健康局0874-6222395

        監督電話:

        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874—6212929

        縣紀委監委駐縣衛生健康局紀檢監察組0874—6225003

        附件1: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擬調配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擬調配人員推薦信息表.xlsx

        附件3:陸良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擬調配報名誠信承諾書.docx

        陸良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陸良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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