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告
根據《2022年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聘公告”),現將2022年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進行公示,并就面試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詳見附件)
1.A類(筆試和面試)的崗位,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對達到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的崗位(未達比例的則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入圍復審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均參加資格復審。
2.B類(面試)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均參加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2月27日-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資格復審地點: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5樓505室(淥口鎮南江南路52號)
三、資格復審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準考證;
3.報名網站打印的本人《2022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在報名表上加蓋單位同意報考的公章);
4.所有學歷的畢業證(省教育廳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資格證(醫師、護士需同時提供執業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6.具有相關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招考公告附件4或5);
7.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應聘者必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招考公告附件4)。
四、注意事項
1.考生需本人參加資格復審。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委托其他人員代為審查,代為審查人員需提供委托函、考生及代為審查人員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因資料不齊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考生提供資料應真實、完整,與公開招聘崗位要求相符合,與報考時填寫的信息相符合。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公開招聘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資格。
3.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原件,對已取得相應崗位所需資格證,但原件未發放的,應提供官方出具的合格證明并在2022年3月31日前將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交衛健局人事教育股;正在進行規培的報考人員,還不能注冊執業范圍的,需提供與崗位相對應注冊范圍的證明(明確有對應規培專業的協議書或規培單位出具的證明)。未按時提供資格證書原件的,不予聘用。
4.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資格復審,不得進入面試。
五、資格復審對象遞補
因報考人員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該公開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遞補不再另行發布公告,由用人單位直接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注意保持電話暢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無法取得聯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合格后放棄面試的崗位不再遞補。
六、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對象。具體面試時間及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關注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公告。
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0731-27618842
株洲市淥口區派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0731-27621160(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人社局:0731-27560810(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附件:2022年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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