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包裝袋基本要求標準有那些? 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標準和規定。
1、 包裝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為制造原料;
2、 聚乙烯(PE)包裝袋正常使用時不得滲漏、破裂、穿孔;
3、最大容積為0.1m3, 大小和形狀適中,便于搬運和配合周轉箱(桶)盛狀;
4、如果使用線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與線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為原料,其最小公稱厚度應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稱厚度應為80μm;
5、包裝袋的顏色為黃色,并有盛裝醫療廢物類型的文字說明,如盛裝感染性廢物,應在包裝袋上加注“感染性廢物”字樣;
6、包裝袋上應印制本規定第五條確定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
國六微型醫療廢物轉運車
更多醫療廢物轉運車產品資料可點擊:http://www.tierenpan.com/html/ylf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