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液體運輸車根據我國危險品分類屬于運輸三類危險物品的專用車輛。易燃液體系指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的液體品,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特性列入其它類別的液體。其閉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1℃,但不同運輸方式可確定本運輸方式適用的閃點,而不低于45℃。
按閃點高低分為以下3項:
第1項:低閃點液體指閉杯閃點低于-18℃的液體;具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2項:中閃點液體指閉杯閃點在-18℃至23℃的液體;具有燃燒危險和較小爆炸危險的物質和物品,如二亞硝基苯。
第3項:高閃點液體指閉杯閃點在23℃至61℃的液體;無重大危險的爆炸物質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我公司生產銷售的易燃液體廂式運輸車主要運輸具有獨立容器(瓶)包裝的:粘合劑,涂料,運輸具有獨立容器(瓶)包裝的:液粘合劑,涂料,涂料溶液,煤油,苯,甲醇,乙醇,丙酮,甲苯,二甲苯,機油,類項號3的專用運輸車輛。
東風1-4噸易燃液體廂式運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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