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项 目 |
具体标准 |
支部设置标准化 |
1.规范设置 |
(1)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教师党支部一般按学院内设的教研室(或系)设置,机关及教辅后勤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科室设置。同时,不断优化教师党支部设置,根据实际需要,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学科组、课题组、创新团队、科研平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等设置教师党支部。 |
(2)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教研室(或系)或部门科室,均应建立教工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教研室(或系)或部门科室联合成立党支部,也可与本单位研究生成立师生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教研室(或系)或部门科室一般不超过 5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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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正式党员人数达到 7 人以上的党支部,均要设立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5 人组成,最多不超过 7 人,委员人数为单数,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等,必要时可设 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 1 名书记,必要时可设 1 名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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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党支部人数一般在1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20人。党员人数较多的,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划分若干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为正式党员)。设立党小组组长1人,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选举或推荐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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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强班子 |
(5)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为具有1年以上党龄的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机关及教辅后勤单位一般应由部门或科室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支部书记。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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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理选配支委会成员,班子成员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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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期换届 |
(7)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每届任期 3 年,期满按时换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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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要及时进行补选;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调整,由分党委(党总支)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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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整和撤销 |
(9)对因党员人数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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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分党委(党总支)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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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保障标准化 |
5.经费保障 |
(11)党支部活动经费纳入分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经费预算,活动经费能够满足实际需要。 |
(12)支部党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支出合理,符合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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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员保障 |
(13)教学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学科研业绩突出,党务工作能力较强,群众威望高。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1次集中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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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党支部书记享受所在单位科级干部的津贴待遇,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教学学院属于教学科研岗且非科级及以上干部的教师担任支部书记的,每月给予200元工作补贴(每年按10个月计发)。教师党支部书记职务职称晋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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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阵地标准化 |
7.场所保障 |
(15)分党委(党总支)至少建立 1 个党员活动场所。鼓励具备条件的党支部,建立本支部党员活动专用场所;条件不具备的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多个支部联合使用的党员活动场所。 |
(16)党员活动场所有标牌、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设施、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有信息公开栏。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支部组织机构等应上墙展示,上墙图板内容标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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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建立党员活动场所使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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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党员活动场所应设置学习书柜、荣誉展示栏、报刊架等。具备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电脑等电教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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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教学学院建立“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有标牌、有规章制度、有建设规划、有党建和教学科研成果、有工作档案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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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机制规范化 |
8.运行机制 |
(20)分党委(党总支)把教工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教工党支部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听取 1 次教工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
(2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重大问题事项由支委会或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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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建立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教工党支部工作制度,每个班子成员在积极参加本支部活动的同时,要主动联系和指导其他教工党支部开展工作,并建立联系指导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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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党支部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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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突出、落实到位,常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效果良好。定期接受分党委(党总支)的检查与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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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建立报告制度。教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汇报 1 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每年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1 次本人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群众工作开展情况。支委会或支部书记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和分党委(党总支)书面报告 1 次工作情况,遇有重要事项或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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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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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落实党建工作纪实制度,党支部会议记录规范详实,工作台账、清单、党建活动的文字、影像等资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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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规范化
组织生活规范化 |
9.“三会一课” |
(28)党支部有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备案,“三会一课”记录详实规范。 |
(29)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按季度对教工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考察,进行党内选举和表彰及处分党员,听取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其他重大问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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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支部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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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讨论党务工作事项,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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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党支部书记上党课每年至少1次,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为教职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讲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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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题党日 |
(33)每月第一个周二下午为固定党员活动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展活动的,可适当提前或延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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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可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召开党的会议、开展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开展志愿服务等。党员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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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生活会 |
(35)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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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分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除了参加本人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也要参加本人联系教师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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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谈心谈话 |
(37)党支部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党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建立谈心谈话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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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主评议党员 |
(38)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党员评议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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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强化民主评议结果运用,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对班子不强、领导不力、凝聚力不强、长期组织生活不健全、不发挥作用的党支部,限期进行整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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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每年开展1次党性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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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系服务群众 |
(41)完善教学科研指导帮带、困难党员和群众关心帮扶机制,积极开展教学指导、科研帮带、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困难党员和群众名册、帮带项目和帮扶工作记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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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每年组织开展党支部工作满意度测评,及时听取和反映师生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回应群众关切,改进支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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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信息化手段应用 |
(43)注重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信息化手段,推广“微党课”“网上支部”等方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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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
党员教育管理规范化 |
16.发展党员 |
(44)扎实有效做好高知群体、优秀中青年教师、少数民族教师和管理服务一线青年骨干的发展党员工作,党员队伍结构合理。 |
(45)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一贯表现和对重大问题的政治态度,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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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教育培养和党组织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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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党支部(党小组)按季度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及时按照程序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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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常态化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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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教育培训 |
(49)建立落实党支部学习制度,集中学习有台账、有签到,对缺席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并做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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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加强政治引领,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突出党性教育,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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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教育,引导教师党员作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典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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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制度,抓实党员日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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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充分发挥党校主渠道作用,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党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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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注重运用学习强国APP、共产党员网、“谭山先锋”微信公众号、网上党校等网络资源开展党员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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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党员管理 |
(55)严格党籍管理,及时将新入职或新发展教工党员编入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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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严格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管理,做好新入职教工党员、求学深造或工作调动(离职)教工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教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及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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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录入准确,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更新维护及时,党内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准确、上报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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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党支部中需要进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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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严格日常监管,强化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对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支部书记及时约谈提醒。对党员的评先评优、提拔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批评和举报党员违纪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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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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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党费收缴 |
(61)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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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党支部规范使用党费收缴簿和党费证,如实登记支部每名党员缴纳党费时间、金额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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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每年6月、12月,向支部党员各公示1次党费收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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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作用发挥 |
(64)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大胆开展斗争,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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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党员身份意识和奉献精神强,能够立足本职岗位,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当先锋、作贡献,得到群众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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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时,自觉佩戴“共产党员”徽章,敢于亮明党员身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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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党员带头遵守职业道德,支部党员不存在违反高校师德师风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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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党支部主动协助开展学生工作,教学学院教师党支部书记至少要联系1个以上学生社团,常态化开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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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七个有力”落实到位,党支部在实现学校各项目标任务方面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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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 项目 |
21.工作创新 |
(70)探索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主题活动,积极推进党支部工作创新,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其经验做法得到较好宣传推广。 |
22.所获荣誉 |
(71)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党支部、支部党员获学校或省级及以上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