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汉波食品 | 投资金额 | 5~10万 |
成立日期 | 门店总数 | 200||
经营范围 | 汉波食品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是 |
品牌发源地 | 山西 | 合同期限 | 一年 |
培训期限 | 不定期按需培训 | 营业条件要求 | 实体店面,统一装修风格 |
太原市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汉波食品)是以山西特色农产品红枣、山楂、核桃等功能性营养食品的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于一体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企业总资产1.3亿元。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公司旗下“汉波”品牌已经成为同业中优先个“有一定名气商标”,企业获得了“全国食品工业不错龙头食品企业”、“全国乡镇企业重点品牌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项殊荣。汉波食品以推广养生食品——红枣深加工产品为己任,开功能养生之先河!按目标消费人群细分、整合、创立,先后研发了贡枣系列、香脆枣系列、红枣浓浆系列、孕婴红枣伴侣系列、红枣泥系列、红枣果派系列、红枣保健酒系列、红枣咖啡系列等八大类一百余个单品。产品畅销全国二百多个城市、并远销美国、加拿大、韩国、新加坡、日本等和地区。
目前,公司以山西阳曲生产基地为依托,在山西临县、山西保德、山西柳林等地设有多家基地生产企业及枣园。高品质的产品,持续推出高品味的新品,以商超为重点的市场功略及强有力的经营管理,使汉波食品成为一家快速成长的企业,并打造出一条上、下游企业和谐共进的产业价值链!
经过十年的迅速发展,公司生产的红枣香脆枣市场覆盖率在国内市场稳居优先,“红枣浓浆系列”——受到各地商家的追捧和消费者广泛的青睐。企业成为行业的引路者!
一、品牌优势—作为行业领头羊,汉波食品经过多年来的辛勤耕耘,已使“汉波”品牌在全国各级市场家喻户晓,培养了大批忠诚客户,加盟商能充分利用“汉波”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迅速打开市场,为自身的日常经营活动打下合格基础。
二、产品优势—汉波食品目前已形成数十余个产品品类,并且自身强大的科技研发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能满足不同消费层次消费者的各种需求,加盟商依托汉波庞大的产品体系能迅速找到本地市场适销对路的产品,销量的提升不断提高自身收银。
三、运营管理优势—多年的市场摸索,汉波已形成一套完备的市场运营体系,科学、规范的市场管理和创立、的营销手段,使得加盟商面对各种市场环境均能顺畅运作并迅速步入发展的快车道
四、政策扶植优势—基于公司战略规划的考虑以及公司多年来秉承的“共同发展”理念,公司将对加盟商执行大量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让加盟商的智慧之选得到丰厚实现目标。
太原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全国连锁加盟【代理】招商方案
太原市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使汉波食品尽快覆盖国内市场,早日实现上、下游企业和谐共进的产业价值链为企业发展目标,制造订全国连锁加盟【代理】招商方案,细则如下;
加盟店开店优惠政策
一、加盟商分级加盟费用及商圈明细表
备注:
1.在太原市,三星、四星级加盟只向已获得本司“VIP智慧之选客户”资格认证之群体开放。
2.品牌使用费为年缴,完成任务此费自动滚入下一年度。
3提高/增加金的返还:加盟商没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合同条款,提高/增加金在解除合同90个工作日后返还。
4..品牌使用费的返还:加盟商完成星级任务、解除合同90个工作日内返还。
二、加盟店库存管理及货物配送方案
针对目前国内及其发达的物流配送现状,本司在山西太原设中心大库,全国所有加盟店货物配送均由中心大库发出,本司已和国内知名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确保各加盟店货物能够及时准确送达(一般地区款到后三到五天安排生产发货)物流费用按货款数额区分:600优惠以上由公司送达要货加盟店所在城市货运站,长途运费由公司承担;6000-400优惠公司和加盟商各承担50%运输费用;400优惠以下加盟商承担所有运输费用。
三各加盟店年优惠情况;
一重优惠
公司本着厂商互赢,共同培育市场的原则,让利于加盟商,使加盟商获得日常经营销售实现目标的同时,制定如下实际销售年终奖励政策
年度优惠 |
进货额指标(万元/年度) |
年终优惠(实际进货额占比) |
5—10 (含5万元) |
1% |
|
10--15 (含10万元) |
2% |
|
15--20 (含15万元) |
2.5% |
|
20以上 |
3% |
双重优惠
由于本司连锁加盟体系中分级加盟的鲜明特点,各加盟商承担的市场不尽相同,做出的市场贡献也不相同,本着公平以及与利益共担的原则,本司制造定加盟商分级补助条款,在加盟商按级别完成各自年度任务后,年终以产品形式一次性返还加盟商分级补助款
加盟商级别 |
分级补助款(年实际进货额占比) |
一星 |
0.5% |
二星 |
1% |
三星 |
1.5% |
四星 |
2% |
区域代理招商细则:
根据公司《加盟细则》,符合下列要求并经汉波公司审核的加盟商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升级为区域代理商:
一、具备要求:
1.代理商须有代理或经销经验,销售网络齐全,人员配备完整,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的强势地位;
2.认同汉波公司的市场营销理念,销售模式,能遵守汉波公司各项市场管理制度;
3.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和综合实力;
二、代理级别:
代理分四级:省级代理(含直辖市)、省会市级代理、地级市级代理、县级代理(目前只开立地级市级代理);
三、代理细则和要求
代理级别 |
省级代理 |
省会市级代理 |
地市市级代理 |
县级代理 |
备注 |
品牌使用费/年(万元) |
20 |
10 |
5 |
3 |
直辖市及江浙两省另行制定指标,未完成 任务按60%计提优惠。 |
市场管理提高/增加金(万元) |
30 |
20 |
10 |
5 |
|
首单较低进货金额(万元) |
100 |
30 |
15 |
10 |
|
年度任务指标(销售额,万元) |
600 |
300 |
150 |
50 |
|
年度任务指标(加盟店拓展数量,家) |
120 |
60 |
30 |
10 |
|
年终优惠(年度进货额占比,%) |
7 |
6 |
5 |
4 |
四、说明;
为了早日实现上、下游企业和谐共进的产业价值链。鼓励代理商更好地参与汉波红枣事业,从本年度起推出代理优惠政策:
从目前起先执行地级城市代理制,品牌使用费5万/年,提高/增加金2万/年,要求代理商所发展加盟店均须和代理商签订加盟合同,由代理商收取品牌使用费由汉波公司收取市场管理提高/增加金,市场管理执行公司统一代理制下的厂商联合管理制。区域代理商年度销售任务为80万元,任务完成年终优惠为5%,年度加盟店拓展任务为20家/年。星级店级别补助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特别说明;1.品牌使用费;任务完成自动转入下年度使用,任务未完成重新收取。
2. 市场管理提高/增加金;根据合同销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营中没有违约经营的,在合同到期 和合同终止90天内予以退还。
以上招商方案从2011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招商方案解释权归太原汉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