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八方连锁酒店 | 投资金额 | 10~20万 |
成立日期 | 2006-03-01 | 门店总数 | 100 |
经营范围 | 连锁酒店 | 适合人群 | 自由创业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是 |
品牌发源地 | 广东 | 合同期限 | 4年 |
培训期限 | 15天以上 | 特许使用费 | 2000元 |
营业条件要求 | 保证金 | 4.5万元人民币 | |
加盟费 | 0万元人民币 |
集团发展
八方快捷连锁酒店2006年始创于东莞,始终以“服务从心开始”为理念,向中外宾客展示着合格的服务形象。成立至今,八方更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完善的连锁管理体系、有力的管理执行力和强大的资金优势迅速建立起了品牌、系统、技术、客源等多个核心竞争力,凭借时尚、干净、舒适的酒店产品,八方为海内外八方来客提供安心、便捷的旅行住宿服务,传递着“让宾客有期而至,并超越您的期待”的服务理念,成为倍受各界人士欢迎的经济型连锁酒店品牌,年接待客流量达500万,并迅速成为广东区域经济型连锁酒店领军品牌。
集团经营
八方连锁酒店实行会员制经营模式,目的是以更加实惠的价格、超便捷的感受让宾客到八方快捷酒店旗下所有分店享受到更多、更超值的服务。
随着会员积分制、网上预订的启动,注册会员总数已超过1000000名,并围绕为会员提供更多消费增长和实现目标,在各镇区与3000多家知名商家合作为酒店会员提供更多优惠和个性服务。
集团规模与战略方向
目前企业规模已经达到70间,覆盖东莞、深圳、湛江、河源、广州、惠州、佛山、中山、重庆等区域,在一年内将会覆盖珠三角和湖南、广西,5年内规模达到800家。
0加盟计划
0加盟计划,八方连锁酒店为了扶持加盟商利益作出如下
八方与加盟商签订营业目标,经历爬坡期三个月后
连续6个月平均营收低于签订的营业目标,加盟商可申请结束合同并退还加盟费
如再连续6个月平均营收低于签订的营业目标,加盟商可申请结束合同退还加盟费,八方同时还将赔付等额于加盟费给加盟商
0加盟计划,需符合如下条件
加盟店需按八方连锁酒店工程设计、标准进行装修
加盟店需按八方连锁酒店运营标准经营
加盟店已按合同履行了各项规定的费用交纳
0加盟计划,特别说明
0加盟,仅代表八方对收取的加盟费返回、赔付计划,不代表酒店智慧之选
上述考核仅在加盟店酒店证件齐全情况下进行
如遇不可抗拒或政府行为,不予考核
签订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是否参与0加盟计划,具体以特许加盟合同为准
0加盟费计划
0加盟费计划,省份分店加盟
无需加盟费,仅需设计费、工程指导费、系统使用费
开房率低于80%或双方约定条件,免收特许经营使用费、管理费
正式开业后,经过三个月爬坡期,6个月平均开房率低于80%或双方约定条件,再赔5000优惠给加盟商
0加盟费计划,城市优先分店加盟
加盟费5折
开房率低于70%或双方约定条件,免收特许经营使用费、管理费
0加盟费计划,需符合如下条件
加盟店需按八方连锁酒店工程设计、标准进行装修
加盟店需按八方连锁酒店运营标准经营
0加盟费计划,随时可能因公司发展需要不再提供,具体执行方式,以特许加盟合同为准
0加盟计划与0计划不同时参与
一个加盟品牌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吸引到一批志同道合的高素质业主队伍。我们不仅希望您拥有智慧之选加盟的经济实力,更是由衷地希望您能充分理解和认同我们的品牌文化和经营理念,能够按照八方连锁的整体建设和运营标准来建造和经营酒店。我们相信具有慧眼的您必将与我们志同道合,携手共同走向成功之路。
强大的会员体系,实现稳定商经营。
平均开房率比周边市场高出28%,综合开房率高达90%以上。
成功开店率,准确智慧之选实现目标。
国内“心灵驿站”主题酒店。
专业评估·科学调控降低运营成本。
专业酒店总经理进行酒店经营管理。
经营、服务、销售、人事4线支持。
品质、安全、财务、文化4线监管。
强大的会员输送,统一的促销推广。
开放透明的酒店运营状况查询系统。
快速,便捷的信息发布及沟通平台。
透明,公正,公开的运营数据,包括(运营报表,财务报表,人事报表,实时房态)等。
酒店运营成本,经营状况一目了然。
业主提出申请。
双方深入了解,交换相关资料。
八方快捷酒店实地评估、考察,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方快捷酒店项目评审、决策,提出标准和要求。
确认后,双方签署合同。
按合同履约,进行后续工作。
加盟资格
认同八方快捷酒店企业文化、充分理解并支持八方快捷的经营理念,忠诚履行特许经营合同;
自愿加入八方快捷的管理体系,接受八方快捷加盟管理模式;
拥有充足的运作资金(改造装修约250-350万元,流动资金约20万元);
无不良资产和负债,无不良信用记录
认同并按照八方快捷酒店装修标准来改造酒店。
加盟可选城市/地段
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
全国主要经营发达城市;
全国经济发达的二、三、四线城市;
位置靠近大型商业中心、商务中心、展览中心、游乐中心、交通中心、交易中心等。
物业地理条件
拥有或租赁有适合长期(10年以上)经营、可改建为酒店物业的产权或者完全使用权;
客房数不少于60间;
交通流动性好,车辆进出便利,
在选址点辐射200米内有3条以上能通往商业区及机场、火(汽)车站的公车路线。
建筑改造条件
可利用旧房、旧旅馆、写字楼、公寓等进行改造,以整栋楼或整个大院为佳。
基本条件如下:
1.建筑物为长方形,建筑物面积在2000-6000m2,可改造成60-150客房;
2.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外观整齐,允许进行改造;
3.外立面可进行整体装修优佳,楼顶和外墙很好可以设置户外广告位;
4.周边有一定回旋余地,可以合理分布对客区域与员工区域;
5.周边有一定的空地,出路通畅并可停车,有一定数量停车位;
6.基础设施情况(优佳):水-用水额度不低于3600吨/月。电-用电不低于300KVA.
建筑内部部分基本数据参数:
1.大堂标准面积40-120m2;
2.客房设置为单床/双床房,单床房室内面积不少于16m2,双床室内面积不少于20m2;
3.客房卫生间内不得小于3m2;
合作模式
加盟委托管理(按照八方的装修标准装修,全权委托八方管理);
加盟自主管理(按照八方的装修标准装修,参照八方管理模式自主管理);
转让收购(长期收购各类酒店、宾馆、旅店、公寓,一次性买断);
承包管理(承包酒店、宾馆、旅店,出资改造,委托八方管理,收银分成);
股份合作(共同出资或资产作价,按照八方的装修标准装修,全权委托八方管理)
品牌合作(品牌间互补、资料共享、双利双赢、共建联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