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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出处:海洋之神之线路检测中心   发布时间:2016-10-25    您是第 107位浏览者

 

关于在全校开展“活力团支部”

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团中央学校部定于今年秋季期面向全国高校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转发如下:

  1. 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12月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的生团支部(总支),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等各类学生团支部(总支)。

全国共遴选产生1000个“活力团支部”,我校将按照要求遴选3—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向团区委学校部推荐参评区级遴选。

三、遴选条件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总支)在基础团务管理、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总支)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总支)的设置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支)的工作和建设。

4.原则上申报团支部要获得校级以上的集体荣誉,荣获过区级以上集体荣誉的团支部将优先推荐。

四、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全国、区级、校级三个层面实施。

1.校内创建活动(2016年10月底前):校团委将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层团支部通过“广西师大独秀青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果进行展示、传播和网络投票,并根据团支部事迹材料结合网络投票情况遴选推荐3到5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候选对象将校内进行公示)至团区委学校部。

2.区级遴选活动(2016年11月):团区委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按照分配名额120%(见附件1),对各高校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报送至团中学校部。

3.全国遴选活动(2016年12月):团中央学校部会同有方面,通过事迹展示、网络投票、集中评审等方式,确定1000个“活力团支部”并通过有关媒体平台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后,以团中央学校部名义在有关媒体平台正式发布结果名单,进行通报表扬,发放电子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接受自主申报(以学院为单位)及组织推荐两种报名方式;

2.对申报的团支部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荐5至10个团支部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团支部事迹材料,结合网络投票情况择优遴选出5个团支部,进行结果公示并报送团区委学校部。

(二)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分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积极号召各团支部参加遴选,并于10月17日中午12:00下班前将申报团支部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申报表(附件3)、3000字事迹材料、支部创建活动相片3-5张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xtwzzb@gxnu.edu.cn)。

 

联 系 人:甘   泉、刘  迷

联系电话:5848822、15077344716

 

附件:1.“活力团支部”全国推荐名额分配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3.“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

活力团支部遴选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