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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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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带着众人离开匪窝,原想先找个地方帮金泽疗伤,却被金泽笑着拦住:“我不妨事,只需休息便可恢复。倒是这二熊是个累赘,先处理了才是关键。”
二熊急得握拳跺脚张口结舌老半天吐不出一个字,转而连忙伸手指着哈克苏做出奇怪的口型唾沫星飞溅,却仍旧一个字都说不出,哈克苏却冷着脸一言不发。
金泽笑问二熊:“你是说杀死珏山全村是哈克苏的主意?”
二熊一噎,气急之气才略略好了些,一脸颓丧结结巴巴的摇头:“那那那倒不是,但从从从前这这这样的事没没少办,都都都是大大大大师兄……”
“此地食物珍贵,不抢夺很容易便饿死,是以杀人越货的事儿我们确实没少做,也都是我的命令。”哈克苏冷冷接口。
金泽微微一笑,转头给苏锦提建议:“做过恶事的人诚心悔改,再做些好事将功折罪,原也不是非杀不可。但像此人这样说得理所当然,毫无悔意,那就真的没有活在这世上的必要了——他也说了食物珍贵,珍贵的食物给这种人吃,简直是暴殄天物。”
苏锦稍作犹豫,哈克苏便冷冷的再次接口:“我技不如人,性命因此捏在你们手里,并无怨尤。但你们已经答应给我师父寻找千年白坨治病,就得先让我帮着完成这事儿再杀我。”
“哎呦,竟真是个懂孝道的汉子,却有孝道无人性,有孝无义,说明是条好狗。不是好人。”
“你!”哈克苏望向金泽的眼睛再次冷光迸射。
“就先留他一命吧,”苏锦连忙拦住哈克苏,对金泽扬了扬眉角说道,“找到白坨再说。此刻是狗是人都没关系,我已经在他身体里养了条毒虫,那虫必须按月吃到解药才能安生,否则就会钻入宿主的经脉。让宿主变成一条真正的野狗。到时候再来处理。杀了也没心理负担。”
“你!”哈克苏一对墨青色的眼珠子瞪得溜圆,只怕下一刻便能撑裂眼角掉下来,“你是什么时候种进去的?!”
苏锦笑道:“我本是好意——你的性情其实跟大下巴有几分相似。很是暴躁易怒,却偏戴着个冷眼看待一切的面具,长此以往定然伤及五脏,早夭而亡。那毒虫能帮着你卸下心中枷锁。释放天性;每月服用的解药能帮你调节肝火……”
“所以,我倒该谢谢你的好意咯?!”哈克苏墨青色的眼珠子渐渐充血发红。脸上却仍旧冰冷无比,像是在印证苏锦方才说过的话一般。
“神神神医,”二熊忙在一旁插话,“有有有没没没……”
“有。”苏锦转头对二熊笑道,“我只需将你带至珏山村杀了祭祀死掉的村民,你的口吃之症即刻便能得道根治。”
“为为为为……”二熊嘴唇颤抖的指着哈克苏大叫。满脸的不服不忿。
金泽在一旁笑着插话:“因为你是珏山村村民,相当于家人。你竟然为了些山兽肉杀尽家中老少,自然再没活路了。”
“我我我……”二熊听闻此去必死无疑,努力往后曳着不想继续再往前走,却哪里由得了他,几个人很快便到了珏山村。
金泽原担心苏锦心软,做不得这事儿,想由他来结果二熊的性命,苏锦却让他不要动用灵气,亲自将二熊带到老夫妻的冰屋之前,一掌结果了二熊的性命,并埋葬在冰屋之前的雪地里,让他经年累月跟珏山村民葬在一起,看若珏山村民泉下有知,会如何对待这个早就该死的败类。
之后苏锦又给金泽诊了诊脉搏,发现他确实在渐渐好转才放下心来,又跟他商量着要不要先找个地方边等周寂同和小布,便让他修炼疗伤。
金泽自然是同意的:“但不知这冰天雪地之中,该去哪里等着寂同真人和小布最舒服。”
“寂同真人……”一直一言不发的哈克苏忽然张口问了一句,“就是那位结丹真人?”见苏锦和金泽点头,便垂了眼睛说道,“此去两百里之外有个富庶小镇,每月都会给我们缴肉纳粮。去那边修养最合适不过。”
金泽笑着点头,目光之中却满是警戒:“好倒是好,就是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知道你身种毒虫,若瞧见咱们做些明着帮你实则害你的小动作,那结果就不美了。”
哈克苏冷哼一声:“谁似你们一样心肠如此狠毒,我们北陆人要什么全凭实力,不靠龌龊小动作或者阴谋诡计。”
“如此甚妙,”金泽笑道,“我最喜欢跟你口中的‘北陆人’来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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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渐渐觉得,如果北陆人都如同哈克苏,倒真的没有东陆人那么多的七窍玲珑心。他最多为人冷漠,让苏锦把他跟东陆冷漠男人的腹黑等同,但实际上只需诱他说话,不出三句话便会理所当然的道出本心。
就像此刻到了那名为“多朔”的富庶小镇,走进镇上最大的冰木混合的乡村客栈,店掌柜闻讯而来,直接询问哈克苏怎么会亲自来到此处,哈克苏初时一言不发,后安排住处时却直接声明:“他们都是差点要了我师父性命的人,用不着看在我的面子上宽待。”
而那掌柜满脸诧异的瞧了金泽和苏锦一眼,又见花银子的金主都是金泽,竟也委婉拒绝哈克苏道:“来者都是客,不敢不敢。”
哈克苏脸上的冷意又重了几分,却并没有说话,只重重冷哼了一声,转身入了房门。
这客栈虽被哈克苏称为富庶之地,客栈的规模却跟东陆北极小镇都相差很远,房屋都是冰木混搭,所有房间也都像四合院一样门挨着门,其中以朝南的房间最贵,朝东者次之,朝西的最便宜。
这样的四合院这家客栈共有六个,朝西的房间基本已经住满,所住的都是方圆百里来此地交易的商户,因所住太远,又天气寒冷,谁也不敢舍了性命去赶夜路,是以都要在此处留宿一晚,等天亮了才敢出发回程。
多朔镇不单有容纳商贩的客栈,饭庄、酒肆、百货等一应俱全,更有贩卖刀剑的兵器店铺。当日二熊和短须男子等人所持的刀剑苏锦便仔细瞧过,均为石器所制,刀刃或者剑刃磨得很薄,刀背或者中间却很厚,想来能够舞动这些兵器的人不管修为如何,力气却是很大的。
更令人称奇的是,携带此类兵器的人并非只是行伍之人,住满西厢的商贩也剑不离手,一双望向进门而来的苏锦等人时目光之中满是浓浓的杀意,瞧见冷冰冰的哈克苏才忽然低下头去,也不知是认识哈克苏是匪,还是什么别的缘故。
苏锦瞧这些人野兽一样的目光,便放弃了居住正房的想法,想请掌柜寻个人少的四合院,租三间东厢住下来。
“你住东厢,我住正房。”哈克苏听她这样跟掌柜说,立刻冷冷的补充了一句。
“是是,”客栈掌柜连忙附和,“大仙长自然要住正房,且吃住免费……”
“无须免费,”哈克苏冷脸指了指苏锦和金泽,“他们给我会账。”
苏锦忍不住笑了起来:“凭什么给你会账?你乐意跟着就跟着,不乐意跟着就回去伺候你师父去。”
“你!”哈克苏憎恶苏锦,是以很容易被苏锦激怒,但怒火刚一发作便似乎想起了什么,冷冷甩袖独自一人径直进了正房。
苏锦自己挑了两间东厢,付了定金,进去瞧了瞧便笑问掌柜:“能否给我这同伴多加一张兽皮?他此刻生了病,我怕他经受不住晚间的寒冷。”
“客官是外地人?”掌柜不知是不是见哈克苏不在跟前,说话什么的都比方才胆子大了很多,“竟能差点要了大仙长师父的性命?”
苏锦边扶金泽坐在床|上边笑着回应:“他师父厉害得紧,我们两个差点要了他的命,他也差点要了我这同伴的命。”
掌柜大惊失色,连忙吩咐小二快快去取两张今冬新收的兽皮,待小二走了才连忙朝着坐在床头的金泽拱手施礼:“在下失敬,客官竟是如此英雄!敢问客官能够在多朔盘旋些日子,将那大仙长和他的师父杀死再走!若能做到,我们多朔本地的所有商户都愿献出一年入的金银,通通送给二位客官!”
苏锦和金泽对视了一眼,便问掌柜那匪窝平日所做的勾当,一听之下觉得只给大下巴种植毒种控制灵气,着实有些轻了。
“……我并没见过他,那匪窝见过最厉害的就是方才那大仙长而已,更多的是匪窝来收保护费的喽啰,但我却从小就听说此人,跟他有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
原来,多朔镇多年来都是方圆百里的富庶之地,附近土著想要以物易物,都历尽辛苦来到多朔来交易——只有珏山村那种原始小村才满足于自给自足。
掌柜的祖辈世代都在多朔开客栈,跟众多商户一样平凡经营。但有一日多朔忽然来了一伙匪徒,匪首是个下巴极大的男人,召集所有商户的掌柜开会,要求每家每月交多少银钱,到时候自有拿着令牌的人来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