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名称 | 分销平台 | 投资金额 | 10~20万 |
成立日期 | 2008-02-08 | 门店总数 | 162 |
经营范围 | 分销平台 | 适合人群 | 网店形式 |
加盟区域 | 全国 | 是否有区域授权 | 否 |
品牌发源地 | 北京 | 合同期限 | |
培训期限 | 特许使用费 | ||
营业条件要求 | 保证金 | ||
加盟费 | 20万元人民币 |
分销平台是指由某个网络运营商研发提供的,用于帮助供应商搭建、管理及运作其网络销售渠道,帮助分销商获取货源渠道的平台。
信息介绍
1. 分销平台用户包括:供应商及分销商。
2. 供应商:指通过分销平台供应商签约入口页面与《分销平台用户协议》(以下或简称“协议”)各方签署协议,并通过分销平台进行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搭建、管理及运作的企业用户。
3.分销商:指通过分销平台分销商签约入口页面与《分销平台用户协议》各方签署协议,且拥有网络店铺或电子商务网站,利用分销平台,寻找供应商并由此获得货源的销售者。
平台分类
渠道客户的拓展其实就是网店推广方法的一种,这里说的拓展是指网络分销的渠道客户,大家请注意标题,和线下的招商加盟类似。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方案,所针对的目标客户也不同。
在此,对渠道客户进行一个分类:
1、拍拍等C店客户;此类客户难度低,只要你良好的人脉、技巧、耐心、口才发挥适当,便可取得;
2、拍拍商城客户;此类稳定性强,用户粘性大,但难度也增加,因为具有决策权的人都在背后,不能直接接触;
3、独立B2C平台;比如当当、凡客等综合性平台,但是入驻需要人脉和关系,难度高;还需要流量和资金,还要库存、退换货、结算等等问题;建议品牌入驻,小商家慎入;
4、独立网店系统;请注意和上条的不同,是独立的网店而不是平台。这点和第2点也有相似之处,只是展示平台不同,一个是拥有流量、竞争激烈的平台,一个是拥有自身会员。
5、实体店批发客户;这类客户和第1类有相似之处,要采用人海战术,以量取胜,持之以恒。
对渠道客户的管理,重要的便是沟通;需要及时的处理他们的申请、解决他们的疑问、反馈他们的问题。若经常不能解决他们的问题,时常找不到人,那么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客户的感情,对于今后的工作开展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失去这个客户。那么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沟通时双方应站在对等的基础上,不要凌驾于客户之上,双方平等、互助的沟通方式是稳定、恰当的;
(2)制定分销机制,进行制度化管理。与客户沟通的时候要态度好,要通人情,进行情感管理,但是在工作上要进行制度管理;该巡查的时候巡查、该处罚的处罚、该奖励的奖励,用制度约束客户行为,减少管理成本;
(3)大客户由主管级人物掌控、跟进,因为一线员工由于能力、经验、权限等原因,不能完全掌控全局,所以大客户交由上级处理为佳;
(4)定期总结渠道客户的意见、建议、经营状况,并在内部开会讨论并提升团队工作状况。
1、成本优势:产品和的运营成本控制,给予加盟合作伙伴大的让利空间。
2、信息优势:与世界的信息更新系统保持高度同步。
3、规模优势:大规模生产基地,现代化的先进生产线。
4、管理优势:人性化的现代管理机制,优势的综合管理系统和多层面的管理经验。
5、提供设备采购资源或代为协助采购运营所需设备,设备及物料开店方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6、开店意向人自行担负装修费用,施工期间提供工程商资质审核、工程施工监理。
7、开店意向人寻找店面地址,我方负责审核评估,提供展店可行性分析。
8、原料、包装或指定物料须从我方采购,我方根据市场区域进行合理报价。
9、提供品牌商标使用权,我方会对合作店在日常的经营中给予辅导及监督。
10、安排培训人员负责开业前的培训,提供培训及新品操作培训。
11、提供相关证照办理事宜说明及我方的资料准备,提供VI广告设计,收取制作费。
一、由招商咨询了解
1、由会议、培训、广告等招商渠道,了解企业概况及经营模式。
2、了解加盟条件及要求。
3、确定开店意向。
二、填写加盟申请表
加盟方填写《加盟申请表》、规定的证明及经营能力的资料文件,提交至公司总部审核。
三、公司考核
1、总部接收到申请表后,对加盟商的具体情况及条件进行审查。
2、审查由,通知申请人,即可签约。
四、签约
1、公司提供特许加盟合同文本,并予以解释。
2、公司与加盟方签订加盟合同,明确双方合作方式、权利及义务。
3、缴纳相关加盟费用。
五、选址、办证
1、根据加盟方提供的开店地址,公司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共同确定终选址方案。
2、店址确定后,加盟方需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六、装修设计、招聘
1、加盟方提供经营场地平面图,公司负责设计装修方案及成效图。
2、在公司的指导下,按公司统一的设计方案进行选材、装潢。
3、招聘经营所需人员。
1.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与个人资料和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资信;
2.不得经营其它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或以其它来源的产品冒充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出售;
3.连锁总部授予使用的本公司标志、微章,不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外使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如双方不再续约,归还相关物品;
4.经营者须向连锁总部陈述经营思路,以求得磨合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