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合作
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媒体合作——申请流程说明

一、审批流程

1.社会影视广告拍摄单位向机场集团党委宣传部提交拍摄申请函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宣传文化主管对各种拍摄申请材料进行记录、整理,并对拍摄内容进行初审,提出初步建议,报党委宣传部部长批示。

3.党委宣传部部长对无服务费减免需求的拍摄申请进行审批;对有服务费减免需求的进行初审,并按程序报分管新闻宣传的领导审批。

4.集团分管新闻宣传领导对有减免服务费需求的拍摄申请进行审批,明确是否同意减免及减免金额,没有明确的一律视为不减免。

5.根据党委宣传部部长和分管领导签批意见,宣传文化主管通知拍摄方,并协调拍摄方代表签署《武汉天河机场拍摄安全承诺书》(附件 1)

6.为获批的影视广告拍摄活动开具《武汉天河机场影视广告拍摄申请表》(以下简称《拍摄申请表》,见附件 2)、并通知相关单位(部门)协助实施影视广告拍摄及相关费用缴纳工作。

二、申请拍摄资料

在武汉天河机场辖区范围内开展影视广告拍摄活动,需向党委宣传部提交以下资料:

1.详细填写《拍摄申请表》

2.在武汉天河机拍摄的全体演职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以及负责人姓名、电话等信息,对进入隔离区拍摄的还需提交全体演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电子版和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在武汉天河机拍摄的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其它必要支持文件:申请单位的公(信)函、故事剧情梗概(如剧本、脚本)、国家相关单位的审批文件(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省市政府部门批文)、机构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

其它事项

(一)拍摄前,陪同引领人员需告知拍摄方注意事项:

1.拍摄方需在正式拍摄前与武汉天河机场签署《安全承诺书》

2.拍摄期间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如不服从管理,警告一次,仍不服从,则交由相关管理部门强行驱离,所交押金不予退还,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在武汉天河机场从事影视广告拍摄活动。

3.不得拍摄涉及安全的相关设备和场所(安检通道、边防通道、海关设备、检验检疫设施等)。

4.不得妨碍机场正常运行及旅客出行,也不得破坏机场范围内的任何设备设施。

5.不得使用轨道、摇臂、专用灯光等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的设备设施,拍摄单位自备电力,机场不提供电力保障。

6.为确保机场良好的运行秩序,凡遇“黄金周”、春运等民航运输高峰时段和法定节假日以及特殊天气、突发事件、重大保障任务等特殊保障的前后一周之间内,不安排影视、广告等拍摄活动,已审批的拍摄工作随之顺延。

7.任何拍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天河机场的相关规定。

(二)本办法由机场集团党委宣传部和市场资产部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武汉国际天河机场新闻中心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27-85819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