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乐购超市调价不备案被罚10万元
金华市物价局昨日向媒体通报,上海嘉定乐购生活购物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纯牛奶、菜籽油大幅提价,未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规定调价备案,拟对其处罚10万元。据悉,这是1月份全国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我省首例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处罚案件。
调幅超4%必须备案
为稳定当前物价形势,我市从1月25日开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全市57家企业(其中市区12家企业)实行调价备案。乐购金华分公司作为市区的12家企业之一,也列入了调价备案范围。列入调价备案的重要商品包括菜籽油、豆油、调和油以及牛奶等。
根据规定,在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期间,一次性调高价格4%以上的,经营者应当在调价后24小时内将调价书面报告送达金华市物价局。调价备案企业必须提交合法、规范、的进货原始凭证和单据。备案内容必须注明调价幅度和调价理由。如果调价理由不充分,价格主管部门可责令经营者恢复原价或降低调价幅度。
多次提价均未备案
今年1月27日,乐购金华分公司向金华市物价局调价备案,品种有蒙牛纯牛奶(ml/盒)、蒙牛特仑苏纯牛奶(ml/12盒/箱)、蒙牛纯牛奶(1L/盒),拟调价时间为年1月31日。
当时由于没有提供合法、规范、的进货凭证,金华市物价局要求乐购补齐资料重新提出调价备案。后来虽然多次催促,但乐购对调价备案规定一直置若罔闻,直到3月4日立案调查之日也未重新向金华市物价局调价备案。
据查,在未调价备案的情况下,1月31日乐购将蒙牛特仑苏纯牛奶从每箱48元提高到了56元,蒙牛纯牛奶(1L/盒)每盒从6元调到7.5元,调价幅度分别为16.7%和25%。3月1日又将蒙牛纯牛奶(ml/盒)从2.5元调到2.7元,调价幅度为8%。3月2日,乐购将“高煮煮乐”菜籽油(5L/盒)的售价从67.8元/瓶调到了75元/瓶,调价幅度为10.6%。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根据今年1月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有6种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不执行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制度,即为规定提到的6种行为之一。
物价部门指出,乐购上述商品一次性调价幅度都超过了4%,均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事实确凿。调价备案是临时价格干预主要措施之一,调价备案企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考虑到乐购是初次违反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以教育警示为主,拟从轻处罚10万元。
市物价局局长邵金钱昨天表示,物价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的监测审查,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认真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