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優化人員結構,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http://amr.nanjing.gov.cn)、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www.njifdc.org.cn)等網站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博士研究生,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參考目錄》。
7.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根據2020年3月13日頒布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5年1月19日前未滿3年服務期的在編(在冊)人員;
4. 2025年1月19日前,未滿5年服務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5.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國家和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或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本次招聘報名時間為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7月19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將個人簡歷等應聘材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黨建監察室)信箱,郵件請以“姓名+應聘崗位名稱”格式注明。郵箱:njsyjyzp2024@163.com。
3.報名提交材料:
(1)《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應聘人員登記表》(附件2);
(2)個人詳細簡歷;
(3)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4)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同時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境)內2024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等,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國(境)外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5)學信網含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6)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
(7)獲獎證書;
(8)本人科研項目、成果、獎勵等證明材料,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
(9)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記錄)。
以上材料除登記表(附件2)外,請提供掃描件,掃描至一個PDF文檔中。
4. 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名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評、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綜合考評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網上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時間為收到應聘人員報名材料后7個工作日內,初審結果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
2.資格復審
初審通過者在收到通知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項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兩張,到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南京市江寧區文芳路199號2號樓2409室)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審核后當場將原件返還,復印件留存。
資格復審通過者進入綜合考評,現場領取準考證。參加考評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上公布。考評具體時間、地點以招聘單位短信及電話通知為準,請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對資格復審有異議的,可在資格復審后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陳述申辯。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招聘單位成立綜合考評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批準備案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采取面試和技能操作相結合的方式。考評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未達合格線者取消聘用資格。
綜合考評和技能操作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評,否則按棄考處理。
1. 面試
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成績合格者進入技能操作環節,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2. 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采用現場實驗的方式,主要測試實驗操作水平。技能操作成績當場告知考生。
3. 成績計算
綜合考評按照面試占60%,技能操作占40%計算總成績。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上發布。
(四)考察體檢
綜合考評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
招聘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執行。
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考察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五)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綜合考評成績、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網等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綜合考評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的資格。
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按規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將有關情況按人事管理權限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
(六)有關事項
1.招聘單位承諾對所有報名材料保密。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保持通訊暢通。
四、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一)招聘單位電話
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人事科:025-89636110
(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025-84648594
(三)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委:025-8464862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原標題: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檢驗院2024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文章來源:https://amr.nanjing.gov.cn/gkml/202407/t20240702_4704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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