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欠錢不還,債權人第一時間要咨詢我們深圳催收公司,千萬不要盲目打官司討債,準備打官司一定記住這四個文書,想要避免官司陷入被動,這四個文書缺一不可。打官司討債需要準備哪些文書?
第一個是立案回執單,立案成功后要向書記員要。
第二個是對方的證據材料,在你開庭前可以聯系法官向對方當事人要,如果他是當庭提交的,你可以要求舉證期限和延期開庭。
第三個是庭審筆錄,開完庭后可以向法官要,記得復印或者是拍照留檔,防止對方在二審當中反悔。
第四個是生效證明,這個是在判決之后,執行之前必須問法官要的,需要在審判系統中點一下生效,不然無法申請強制執行。你記住了嗎?
很多債權人怕贏了官司拿不到錢?那你就直接委托我們深圳催收公司,打官司一定要記住執行案件這八個時間節點;
一、申請強制執行的時效是從判決或調解書生效之日起兩年內。二、執行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期限通常為三到六個月,前三個月為執行關鍵期,一定要主動聯系法官,提供財產線索。但法院在立案后確定案件承辦法官的期限為七日內。四、法院收到案件材料后,三日內通知被執行人申報財產,被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財產線索的期限為三日內。
六、確定評估拍賣機構的期限為十日內。七、法院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的期限為十日內。八、法院在收到執行異議后,承辦人審查執行異議的期限為15日內,辦理完結的期限為一個月內。你記住了嗎?加我微信說說您案件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吧,如果您的血汗錢還是沒有要回來,那你就盡快委托我們深圳債務公司幫助你,找到人的情況下,前期沒有任何費用,成功以后收費,歡迎咨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