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可以去申请道路运输许可证,也可以由相关代理公司进行代办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青岛道路运输许可证主要分为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许可证、道路专用运输(集装箱、罐式容器、冷藏保鲜)、大型物件运输许可证,作为重要的道路运输的专业证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直接查询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相关信息,方便规范管理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相关信息,相关道路运管部门设立了道路运输证件信息查询系统,由各省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其中最重要的三个方面内容就是道路运输许可证查询、道路运输证查询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查询。
1.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的企业或代办人,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 相应的官网下载《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3. 向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条件规定的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道路运输的相关材料;
市内三区(市南、市北、李沧)第一次许可办理需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7号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办理
需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企业章程;负责人(含投资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承诺书;驾驶人员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证书等(此资料需车辆现成或已购);办证主体是个人的,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场地证明、营业执照等资料
4. 申请材料审核、汇总,材料核准后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道路运输许可部门收到资料后,会进行汇总审核,会审核你的资料是否准备齐全,也会审核所申请的主体是否符合许可要求
5. 申请材料汇总、初审、复审;
如通过初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会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通知书》,再次审批(复审)。发放通知书后,相关部门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复审,重点查看申请人资质
6. 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收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法应当报送上级机关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若通过资料复审,道路运输许可部门就会给申请人发放《道路运输许可证》,办证手续也就完成了。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青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费用为2000元,如果需要我们协调相关区域提供许可证办理地址的话,费用会更加便宜,但是需要一部分房屋租金(具体需要与客户协商,一般3000元的房屋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