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龍發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由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總責,負責公司全面工作,謀略公司未來的發展方向,并主管公司的財務、人事工作。公司另設執行監事,主抓法律及督察方面的工作,處理公司的一切法律事宜及合同的審定,負責對各個大隊及中隊的崗位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及針對客戶單位的征求意見書和電話回訪的意見對各個大隊、中隊的工作進行考評。設副總經理兩名,一名主管保安培訓中心、四個保安服務大隊,負責對公司保安隊員的日常管理工作及保安隊員的培訓;另一名主管辦公室和裝備科,負責公司的后勤保障工作。各科室責任到位,分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