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订立的北京至信诚德《债权让渡公约》,中国信达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已将照章享有的北京讨债公司对于下列借钱人及其确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确保公约项下的全数权力照章让渡给浙江省浙商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中国信达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物业办北京讨债公司理股分有限公司毗连通告告诉各借钱人及确保人和其他北京要账公司相干各方。
浙江省浙商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算作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通告要求通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确保人,从通告之日起马上向浙江省浙商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实验主债权公约及确保公约商定的还北京要账公司本付息责任或相映的确保负担。
中国信达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浙江省浙商物业办理股分有限公司北京收账公司
2023年5月12日
(表格实质详见版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