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企业的自然特点与自然特点都要求其成员为两人以上。《合伙企业法》规则合伙企业的建立条件第一项便是“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便是对这种基于天然性和社会性所反映的规律的认可。
2.《合伙企业法》第17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3.建立一般的民事合伙只需有口头协议就够了,但要注册为合伙企业有必要要有书面合伙协议。这是合伙企业建立的必要条件。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缔结。
4.合伙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否则无从开展经营活动,他人与企业发生交易的,也不便与企业联系,政府的管理活动无从进行,在诉讼中无法确认文件的接受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