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阶段
递交国际申请
1、PCT申请应向作为PCT受理局的国家局提出。这些被指定的国家称为"指定国”。
2、中国国知局作为PCT指定受理局,只接受中国居民提出的国际申请,接受中文、英文两种语言。
3、国知局受理PCT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国际申请日。该电请日也成为在某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4、审查合格后,将申请材料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递交国际申请
1、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自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以后到期的期限为准,检索单位会制定检索报告或在某些情况下宣布不制定检索报告。检索报告或宣布将传送给国际局和申请人。
2、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作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该PCT专利申请要求的"指定国"的专利局。
3、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
二、国家阶段
专利授权由各个国家专利局完成。进入国家阶段的程序不是自动发生的,须由申请人申请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