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注册条件标准:
1、子公司沒有法人代表,但应设子公司责任人一名;
2、子公司务必有固定不动、宣布的办公场地,住宅不能用于分公司注册地址;
3、由于是公司在外地开设的子公司,因而务必有公司总部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才可以开设子公司
4、独立核算子公司务必配备财会人员或将财税工作中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
5、子公司名字规定:子公司的名字中务必有公司总部的名字,后边加地域名或数字;
6、子公司业务范围规定:子公司的业务范围不可以超出公司总部的运营。
二、子公司注册流程:
提前准备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开设子公司,理应向企业登记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注册材料,其分成工商备案所需材料及工商注册所需材料。
工商备案材料其实际包括: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开设子公司的备案申请报告;
(2)运营场地应用证实;
(3)企业章程及其盖章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家工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子公司责任人任命通知和身份证件;
(6)除此之外,假如子公司业务范围中有归属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是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在备案前需经准许的新项目,还理应提交相关准许文件。
工商注册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代表签定的《分工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盖章公司印章);
(2)企业签定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盖章公司印章)及特定意味着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提交公司总部规章(盖章公司印章);
(4)企业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企业出示的子公司责任人的任命通知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子公司运营场地应用证实;
(7)子公司业务范围中有归属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是国务院办公厅决策要求在备案前需经准许的项目,还理应提交相关准许文档或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