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合伙协议中,还应当告别载明下列事项:
5、(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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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业务:
1、 内资公司注册(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
2、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3、 申请进出口权
4、 外资公司注册(设立、变更、注销)、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外资转内资
5、 变更、注销
6、 代理记账、验资、报表审计、工商年检、审计、资产评估
7、 商标注册
8、 资金运筹
9、特种行业(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环评报告、公共卫生许可证、文
化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娱乐场所、美容美发、宾馆、游戏厅、酒店、浴室、医疗器械、劳务派遣许可证,人力资源许可证,危险品许可证、文化传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