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加強黨的建設工作
■當前,國企國資改革正處于攻堅期和深水區,黨的領導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貫徹落實好《若干意見》,對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尤為重要而緊迫。
■新形勢下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 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必須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必須堅持抓基層、打基礎;必須堅持改革創新。
■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必須按照《若干意見》要求,聚焦黨建工作弱化、淡化、邊緣化的突出問題,對癥施策、標本兼治,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體制機制到位、力量配備到位、指導推動到位。
■國有企業黨委(黨組)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體系,努力構建企業領導人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必須保證黨的工作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有效發揮。一要健全組織體系,二要增強基層黨建工作活力,三要強化基礎保障。
在深化國企國資改革的關鍵時期,中央印發了《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這兩份重要文件是新時期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我們要深入學習、全面貫徹文件精神,切實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保證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正確方向,為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一、貫徹落實好《若干意見》意義重大
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堅定不移把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強黨的領導。當前,國企國資改革正處于攻堅期和深水區,黨的領導只能加強,不能削弱。貫徹落實好《若干意見》,對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尤為重要而緊迫。
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必須毫不動搖。堅持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國有企業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推進并取得重大成就的根本保證。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指出國有企業改革首要一條是堅持黨的領導,否則就不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沒有黨的堅強領導,國企改革就會偏離正確方向,難以搞好。2013年,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于中央企業黨委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見》,明確了黨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內涵、要求和規則程序。在這個文件基礎上,根據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和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新情況新問題,中央又制定印發《若干意見》,提出一系列針對性、指導性很強的措施要求。兩個文件內容上一脈相承,我們應結合起來一并貫徹落實。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無論企業領導體制如何調整、治理機制如何變化、監管模式如何創新,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絕不能動搖,必須堅持黨的建設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同步設置、黨組織負責人及黨務工作人員同步配備、黨的工作同步開展,確保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在改革中得到充分體現和切實加強。
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是當前重大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必須抓緊抓實抓好。制定《若干意見》,問題導向鮮明;落實《若干意見》,更要直撲問題、解決問題。目前,中央企業黨建的一系列突出問題,作風問題與腐敗問題交織,機制問題與監管問題疊加,本質上是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責任沒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國有企業尤為緊迫。國有企業黨的建設,確實已到了非抓不可的地步,再不認真抓、用勁抓,就會危害黨執政的經濟基礎和政治基礎,就會犯政治性、方向性錯誤。國有企業各級黨組織要把抓黨的建設作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和政治責任,作為頭等大事來謀劃和推進,承擔好、落實好從嚴管黨治黨責任,切實把黨建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黨建工作是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必須不斷鞏固和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指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實現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政治保證。”《若干意見》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長期以來,黨組織在國有企業公司治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這是我們有別于其他所有制企業的優勢所在,是我們國有企業的傳家寶。要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著力使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融入現代企業制度,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群眾工作優勢,轉化為企業的競爭優勢、創新優勢和科學發展優勢。國有企業必須在黨的領導下,按照有利于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要求,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道路,不斷做強做優做大,為國家多做貢獻。
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新形勢下黨建工作必須把握的重要問題
總結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經驗做法,研究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深刻認識到,新形勢下加強國有企業黨建工作,必須把握好以下幾個重要問題。
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絕不能讓黨的領導游離于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之外、絕不能把黨的領導虛置化、絕不能把黨在國有企業的政治基礎和組織基礎抽空。要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努力做到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有機統一,保證和落實企業黨組織對企業改革發展的引導權、重大決策的參與權、重要經營管理干部選用的主導權、黨員干部從業行為的監督權、職工群眾合法權益的維護權、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的領導權。
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緊密結合企業實際、遵循企業規律、突出企業特色,把黨組織政治優勢作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源加以整合配置,把企業改革發展中熱點難點作為黨建工作的重點,把保證和促進企業改革發展、提高生產經營成效作為黨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企業黨建工作內容方式,建立與企業發展戰略目標相一致、與企業發展模式相匹配、與企業經營管理方式相協調的黨建工作機制,更好發揮黨建工作對企業改革發展的促進作用。
必須堅持把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隊伍建設擺在突出位置。突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適應建立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目標要求,以強化忠誠意識、拓展戰略眼光、提高戰略思維、增強創新精神、鍛造優秀品行為重點,建設一支致力于為國有企業建功立業、得到職工群眾衷心擁護的社會主義企業家隊伍。
必須堅持抓基層、打基礎。不斷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組織體系,實現黨的組織、黨的工作和黨員作用的全覆蓋,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建設一個能夠團結帶領職工群眾推進企業改革發展的堅強戰斗堡壘。加強基層黨員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經得起困難和風險考驗、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黨員隊伍。
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要敢闖敢創,分析新形勢、研究新問題、探索新辦法,上下結合,避免和克服懶政、怠政、不作為現象。上級黨組織要尊重基層、群眾首創精神,及時把基層成熟經驗做法上升為指導全局工作制度規范,基層黨組織要創造性地執行上級工作部署,根據自身實際使上級部署在本企業落地生根。
三、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全面加強黨建工作
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必須按照《若干意見》要求,聚焦黨建工作弱化、淡化、邊緣化的突出問題,對癥施策、標本兼治,確保責任落實到位、體制機制到位、力量配備到位、指導推動到位。
切實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增強管黨治黨意識,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保證。按照《若干意見》要求,嚴格落實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確保管黨治黨責任落實到企業、到人頭。企業黨組織要肩負起主體責任,把抓好黨建作為最大政績,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責任意識。企業黨委(黨組)書記要把抓好黨建當作分內之事、必須擔當的職責,重要工作親自研究部署,當好第一責任人,努力成為“從嚴治黨的書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要堅持原則,主動作為,強化監督,執紀必嚴。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結合業務分工抓好黨建工作。黨委工作部門要積極發揮組織協調、跟蹤管理、監督指導作用,把黨委決策部署落到實處。堅持管資本必須管黨建,國資監管部門對國有企業工作的考核,既要考核經濟效益,也要考核黨建工作,用考核傳導壓力、激發動力,推動國有企業黨委履行黨建職責,促使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重視和支持黨建工作。建立中央企業黨委(黨組)向國資委黨委報告黨建工作制度,對黨建責任不落實,抓黨建不力的,要嚴肅問責,進行組織調整。
健全完善與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相適應的黨建工作體制機制。按照《若干意見》要求,把黨建工作總體要求納入國有企業章程,明確黨組織的職責權限,保證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工作空間和話語權。積極探索現代企業制度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徑,堅持把黨組織的工作制度同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工作規則相結合,健全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解決黨組織參與重大問題決策、落實黨管干部原則兩個關鍵問題。企業重大決策必須先由黨委(黨組)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涉及國家宏觀調控、國家戰略、國家安全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黨組)研究討論后,再由董事會、經理班子作出決定。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堅持把黨管干部原則與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不斷創新有效實現形式,保證和落實國有企業黨組織在企業選人用人中的主導作用。
落實國有企業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國有企業黨委(黨組)要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紀委(紀檢組)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體系,努力構建企業領導人員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一要改革完善國有企業反腐倡廉領導體制,推動國有企業紀檢監察工作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強化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二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從嚴治黨、從嚴治企,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要堅持從嚴教育、從嚴要求、從嚴管理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干部,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用權行為監督,突出對關鍵崗位、重點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產聚集等重點部門和崗位的監督,加強對選人用人監督。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標準,嚴守紀律底線,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推進企業領導人員能上能下,及時調整不勝任、不稱職的領導人員。
推進基層黨建工作創新。按照《若干意見》要求,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必須保證黨的工作機構健全、黨務工作者隊伍穩定、黨組織和黨員作用有效發揮。一要健全組織體系。針對中央企業點多線長的現狀,督促企業梳理盤點,找出黨的組織建設空白點,把支部建到項目上、建到班組上。根據不同類型混合所有制企業特點,明確黨組織設置方式、職責定位和管理模式,防止在“混合”聲浪中把黨的組織抽空。二要增強基層黨建工作活力。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嚴肅“三會一課”等黨內政治生活,深化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黨組織建設,開展富有吸引力感召力的黨組織活動。三要強化基礎保障。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加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培訓,提高能力素質和履職本領。加強黨務干部交流,注重從黨務干部中選拔和培養企業經營管理干部。企業黨組織工作機構和人員要納入企業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保證黨務工作人員與經營管理人員同級同酬。把黨組織工作經費納入企業預算,從管理費中列支,使黨務工作經費有制度化的開支渠道,確保黨建工作有人干事、有錢辦事、有為有位。
(《求是》雜志 2016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