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已經注意到,國家藥監局前幾天發布公告,注銷了包括小兒酚氨咖敏顆粒、氨非咖片、復方氨基比林茶堿片、氨林酚咖膠囊、氨咖敏片、小兒復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在內的8個品種的藥品批號。
很多人也在后臺留言讓我說說看法。
我覺得這里的老讀者應該不會對這樣的公告很詫異,因為除了丁苯羥酸乳膏外,其它藥物為什么不要用,都可以在我之前的文章里找到答案。
其實這也不是藥監局第一次對兒童感冒藥、退燒藥做限制了,之前也限制過小兒氨酚黃那敏這些藥物的使用,我在《國家藥監局也公告了,這些感冒藥家長不要自己給幼兒吃》這篇文章里也說過。
所以如果要我說對這條消息的看法,我想說的是:如果回到證據的層面,這些復方兒童感冒藥,以及阿司匹林、安乃近類的兒童退熱止痛藥被禁用、限用是大勢所趨,國內在今天開始把這些藥停產了,雖然來得有點晚,但也算進步吧。
同時從這些藥品的被注銷, 大家現在也應該意識到,安全有效都是相對的,不是用藥監局批準的藥物就是合理的,也不是討論這些藥監部門批準上市的藥物的合理性就是嘩眾取寵。
因為藥監局的這個公告,微博上也有很多人在討論感冒到底要不要吃感冒藥的問題,但這些討論很多連問題都沒有定義清楚,所以最后看到的更多是一些無謂的爭論。
大家所說的“感冒藥”,往往是指感冒時吃的藥,這其實是一大類藥的統稱,退燒藥、止咳藥、化痰藥、縮血管藥、抗組胺藥,甚至抗生素和抗病毒藥,以及所謂的提高免疫力的藥,都可能被當作“感冒藥”,不具體講哪一類藥要不要用就是在搗漿糊。
而且兒童和大人也存在差異,比如兒童神經系統不成熟,用止咳藥更容易出現呼吸抑制,不分人群籠統的說感冒藥能不能用,還是在搗糨糊。
對于6歲以內的孩子,按大家理解的“感冒藥”,感冒時可以用的就是退熱止痛藥,也就是對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其它的都沒必要用,復方類的兒童感冒藥都可以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