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確保小區的清潔衛生狀況使業主滿意。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花園住宅小區。
三、職責
1、管理處主任負責審批《清潔工作檢驗標準》,并對保潔質量進行監控。
2、物業管理員負責擬定《清潔工作檢驗標準》,保潔工作的安排,保潔質量的日常檢查監督。
3、保潔員負責花園內的保潔工作。
四、步驟
1、清潔衛生質量標準的確定:
(1)物業管理員每年1月15日前根據物業管理合同中有關清潔衛生的規定、業主管委會的有關要求和最新的訪問業主記錄總結中有關清潔衛生方面的業主意見,擬定《清潔工作檢驗標準》(以下簡稱衛生標準)或提出對其修改意見,報管理處主任審批。
(2)管理處主任批準的衛生標準作為物業管理員組織保潔工作和檢查保潔質量的依據。
2、保潔工作安排:
(1)物業管理員考慮花園各部分保潔工作量的大小,提出保潔員配置方案并劃分各保潔員負責范圍,報管理處主任審批后施行。
(2)保潔員聘用及管理按《員工管理工作標準》進行。
3、保潔員按衛生標準要求和《花園住宅區保潔綠化工作手冊》規定進行保潔工作。
4、保潔質量的檢查監督:
(1)物業管理員正常工作日每天檢查保潔質量,并保證對所有保潔員的責任范圍在一周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錄于《保潔質量巡視記錄表》。若發現問題,即時要求責任保潔員處理。
(2)物業管理員每月初匯總上月《保潔質量巡視記錄表》提交管理處主任閱批。
(3)管理處主任每周至少一次檢查保潔質量,檢查結果記錄在《保潔質量巡視記錄表》。若發現問題,即時通知物業管理員處理或直接要求責任保潔員處理。
5、管理處主任每月分析匯總的《保潔質量巡視記錄表》,對經常發生的問題,按《糾正與預防措施管理程序》采取進行一步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