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子的檢查
在施工現場必須對所有的管子進行檢查,以確保在裝運過程中管子沒有受到任何損傷。根據存放期長短、現場裝運數量的多少以及其它可能會影響管子性能的因素,安裝時再次檢查管子有無損傷是十分必要的。在裝運交貨時,請檢查下列有關項目。
1.1在裝運時,對管子做全面的檢查:內外表面要光滑平整,無明顯缺陷;管子有效長度符合要求;承插口工作面必須表面平整,尺寸準確、坡口均勻等。如果裝運時完好,那么只需在卸貨時做常規檢查,以確管子在運輸過程中有無損傷。
1.2如果管子有過轉運或者有野蠻裝卸的跡象,那么就有必要仔細檢查每一根管子有無損傷,通常只需進行外部檢查,當管徑允許時,要對外部有劃傷的部分進行內壁檢查有助于確定管子有無損傷。切勿使用似有破損或缺陷的管子。
2、 管材及管件的裝卸
2.1管材及管件在卸貨過程中,嚴禁拋扔和激烈碰撞,不能在地面上拖拉。在吊裝時連在管子或其包裝上的導向索可用于手控,不得跌落、撞擊或沖撞管子,特別是管子的兩端。
2.2管徑小于等于600mm的管子通常可以成組包裝,成組裝運時,可使用如圖1所示的一對吊帶。直徑較大的管子一般不采用成組裝運。
裝卸單管時,要使用柔順的吊帶、吊繩或繩索起吊,帆布帶或尼龍繩,最小寬度為19cm,尼龍繩的最小直徑為30mm,若用鋼索或鐵鏈吊運管子必須在上面套上橡膠管或其它柔性管,禁止拋落或碰擊管道。管子可用單點起吊(如圖2),也可用兩點起吊(如圖3),此法易控制管子的穩定,切勿將繩子穿過管子內部兩端后起吊(由于管道表面比較光滑,為安全起見,通常提起兩個點)。
在吊裝或安裝過程中,若管子發生諸如劃痕、裂縫、斷裂損壞時,應在安裝前修復。
3、 管材的運輸
3.1運輸應查看車棚是否有突出堅硬物體,汽車兩側支架表面是否光滑,承插口應交替平行碼放,承口部分應懸出插口端部,并加墊草袋,防止相互摩擦而損壞管材;直徑較大的和壁厚較厚的管材應先裝車,并設置邊支撐物。
3.2如果有必要在施工現場進行管子運輸的話,在裝運時最好使用原裝運貨墊,如果此種貨墊無法找到,則應使用平木條支撐管子,木條間的最大間隔不得超過4m,外伸段不得超過2m。
用楔子墊穩管子,管與管之間應留有空隙,確保運輸過程中產生的震動不會引起管子間的磨損(見圖4)。
管子的最大堆積高度一般為2m左右,使用柔順的皮帶或繩索把管子束系在車子上,使用鋼索或鐵鏈時,應有充足的墊料保護管子不受磨損。
4、 管子的存放
4.1管道及管件應按類型、規格、等級分類堆放,遠離熱源,避免陽光直曬,若存放期較長,應放置于棚內保存,防止管材變形及老化。堆放時層與層之間用墊木隔開。存放場地應平整夯實,相鄰層管材承口應相互倒置并讓出承口部分,防止承口受集中荷載變形。
4.1.1直徑小于1米的管道要直接放在砂土上,地面平整且無直徑大于40mm的碎石或其它損害物,禁止把管道放在其它物體或不平表面上。
4.1.2直徑大于1米的管道可放在運輸架上,窄平的支撐不可替代。
4.1.3禁止把管道放在易燃液體或有火源的附近。
管道存放時采用臥式堆放,并固定牢靠。存放層數見下表。
4.2如果橡膠密封圈與管道分開裝運,應將其存放在陰涼處,除在管子連接期間,不應受陽光直射。此外,密封圈不得與油脂及各種溶劑和其它有害物質接觸。密封圈潤滑劑應仔細存放,未用完的應重新密封,防止污染。
土方工程
1、一般規定
1.1玻璃鋼纏繞(夾砂)管輸水管道工程的線路測量應包括定線測量、水準測量和直接丈量。
1.2玻璃鋼纏繞(夾砂)管與相鄰管道之間的水平凈距不宜小于施工及維護要求的開槽寬度及設置閥門井等附屬構筑物要求的寬度。與熱力管等高溫管道和高壓燃氣管等有毒氣體管道之間的水平凈距不宜小于1.5m,飲水管道不得鋪設在排水管道和污水管道的下面。
1.3玻璃鋼纏繞(夾砂)管穿越鐵路、公路等路基或建(構)筑物下面時,應采取外加套管等可靠的保護措施。
1.4玻璃鋼纏繞(夾砂)管在其他管道上部跨越時,管底與下面的管道頂部的凈距不得小于0.2m,并應按設計規定進行地基處理。
2、溝槽的開挖
2.1溝槽開挖、邊坡及支撐加固等,可按現行國家標準《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268執行。
2.2地溝表面應平整光滑,溝壁應盡量垂直。
2.3管道上部的地溝寬度,只需有足夠的空間在管道區側面壓實回填土即可。如果有必要可在承插口處設承插坑,此接口溝在回填時填滿并夯實。
2.4地溝深度可通過預先設計的管道性能、尺寸及土壤的性能、動靜載荷綜合確定。
2.5穩定的地溝條件(見圖5)
A——當地的回填材料
B——管區回填,最小為管徑的70%
C——基床,最小15cm
D——穩定支撐
2.6不穩定的地溝條件
如遇到不穩定的溝壁和溝底可用下面兩種安裝方式(圖6、圖7)
A-支撐物可根據施工情況抽出或不抽出
B-當地回填土 C-穩定支撐
D- 基床,最小15cm E-足夠數量的支撐物或支柱
F-填置材料
A-當地回填土
B-填置材料
C-穩定支撐
D-管一區回填,最小為管徑的70%。
E-基床,最小15cm
3、基礎及基床的處理
3.1管道溝槽底部的開挖寬度應滿足下管、回填、夯實及安裝操作的要求,一般為管徑加兩倍工作面寬度和支擋厚度。溝槽的最小寬度b應按(3.1)公式計算確定。
b≥D1+2s (3.1)
式中 b——溝槽的最小寬度(mm)
D1——管外徑(mm)
S——管壁到溝槽壁的距離(mm)
管壁到溝槽壁的距離宜按下表確定。
管溝的底面要求平整而連續,溝底埋有不易清除的大于40mm的圓石或大于25mm尖角形碎石等堅硬物體,或地基為巖石、半巖石、礫石時,應鏟除至設計標高以下0.15—0.2m,然后鋪上沙土整平夯實。
3.2如遇到溝底不穩定時,根據不穩定溝的情況,可采取下列不同的方法。
1)、最少挖走200mm不穩定材料用穩定的卵石或砂子代替,里面不要加不穩定土壤。
2)、水泥基礎至少150mm厚。
3)、水泥帶箍柱基礎。
3.3基床應該能連續均勻的支撐整條管線,為了達到以上目的,基床表面要平,在管承口處留有承插坑(此坑在管安裝后回填),要用合適的設備夯實基床,土壤反力模量最小70kg/m2,夯實程度95%標準葡氏密實度。
3.4地溝排水
如遇雨季施工,應根據當地氣象資料,盡量作到挖溝,安裝,回填同步進行,以防溝槽塌陷及管材浮起,溝槽內如有積水,應及時排水。
當地下水平面在管道基床以上時,在安裝管線前,應進行排水處理。
l)、開一個足夠大的地溝,以備安裝,然后回填。
2)、通過設置輸出口,將管道逆流放置,水就沿著管線流走了。
3)、如果管道必須順流安放,水可由水泵抽到地面上處理,為了減少排水要一段段的挖溝(每次一根或兩根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