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车辆使用完毕请将车停在电单车停车点内。如不在规定区域内停车将额外支付车辆管理费,停在运营区的非停车点为10元,停在运营区以外则为30元。
目前,共享电单车还在试运营阶段,后期将根据市民出行及使用需求,分批陆续投放1万辆,设置1200个电单车停放点。逐步实现辖区内先覆盖喀什路以北片区,再陆续覆盖河北路以北、河南路以北,苏州路以北、新医路以北片区。
此次共享电单车也一改之前共享单车完全由企业投放,后无人管理、乱停乱放严重影响市容的过往,高新区(新市区)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站将严格监督企业规范共享电单车的使用及停放,目前采取责任到人的方式,美团为50比1(即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50辆共享电单车的车况、停放等),哈罗为100比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