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要求,提振我市住房消费,经市中心研究决定,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关于优化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有关工作要求,提振我市住房消费,经市中心研究决定,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提取政策方面
1.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租赁商品住房,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固定额度,固定额度由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
2.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地需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二、贷款政策方面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2.支持现房销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
3.优化最高贷款额度计算。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占比上限控制由50%提高至60%。
本通知自2025年2月25日起实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潍坊本地宝】,在对话框发送【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潍坊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入口、提取范围(情形)、提取额度、各类提取所需材料、提取相关政策原文以及更多潍坊公积金相关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