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文山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房屋类:
文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属配偶或产权共有人的,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薄及复印件
3、受委托人代为办理的须出具委托书。
4、职工根据不同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文山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文山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申请,由单位对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并填制《文山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同时在表证上加盖印章。
2、职工凭单位填制的《文山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支取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经中心审查准予提取的,签发现金或转账支票交提取职工,职工凭身份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资金提取。
部分提取: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或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及住房租金费用,同时每位职工提取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以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年度日即6月30日为准)存储余额的80%;
全额提取:
文山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凭本年度下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在一年之内办理;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被批准一年之内办理;
3、离休退休的,在批准之日起即可办理;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终止劳动关系之日就可办理;
5、户口迁出文山州境内或出境定居的,在获得批准出境之日起即可办理;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在房屋租赁期内办理,可每年办理一次;
7、偿还银行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有效期内每三年提取一次,偿还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于结清最后余额时可提取一次;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日起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