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
二、办理条件
按规定办理居民异地居住备案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予以审核报销。资料齐全,正常参保缴费,符合享受待遇的政策规定。
三、申办材料
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
注:属于意外伤害情形的,须提供病历复印件,第三方赔付材料(或个人书面承诺书)。
四、办理方式(线下)
市直: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二楼1-6号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9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4楼政务服务中心11、12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5、26号窗口。
五、办理流程
1.参保人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六、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七、办理进度查询
1.现场查询:
市直:环翠区胶州路7号一楼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社保大厅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荣成市:府西路178号二楼1-6号医保综合业务受理窗口;
乳山市:深圳路10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医保服务窗口;
环翠区:世昌大道3-3海裕城E座2F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医保综合业务窗口;
高区:抚顺路1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社保大厅9号窗口;
经区:齐鲁大道66号4楼政务服务中心11、12号窗口;
临港区:江苏东路15-1政务服务中心东大厅一楼25、26号窗口。
2.电话查询:
市直 | 5190857 |
环翠 | 5201760 |
经区 | 5981687 |
高区 | 5629010 |
临港 | 5551203 |
文登 | 8463231 |
荣成 | 7523380 |
乳山 | 6626440 |
3.网上查询:微信【阳光医保】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