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星文化传媒一家集影视制作与发行、演出策划与制作,公关活动策划及执行、电视节目制作与推广,艺人代理与经营为一体的新文化产业经营实体。由演艺界策划、央视舞台导演和业内经纪人主导运营。是目前国内具有实力的综合型文化传媒公司。
冉星文化传媒公司认为,现代商业经济早已不是“单打独斗”的年代,在对手林立的竞争年代,只有更广泛的争取,才是企业得以立足和发展之本,才能更大限度的发挥企业与社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或团体之间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一个人可以一枝独秀,但终究不能时间久独霸天下,只有懂得真诚,方能生生不息。 因此,我们在为事业努力拼搏的同时,不断拓展视野,不断寻求与国内各届企业建立长期、双赢互利的关系。 在21世纪,文化传媒业将是文化产业领域的统领者,在经济与高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当中,人们的文化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上的要求也不断向上升华,消费产生多样化,由此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向上发展,也促使文化产业范围的扩大。冉星文化传媒经过八年不断的努力,在行业领域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深受业界与社会的好评与肯定。 今天,冉星文化传媒的精英团队在董事长杨立新的率领下,经过五年的时间对全国文化市场做了一个全面细致的市场调查,并经过细心分析和精心钻研,创意打造出这核心竞争力的项目(三大主项目和五大可持续发展项目),望能与全国各届分享!
我们欲携手全国300家广告公司、演艺公司、文化公司以及有思想有眼光,想创业的自然人,以“一同发展,共赢”的原则,联动发展,共创演艺、广告、演艺教育三大行业又一新的财富神话!我们真诚邀请您与我们一起共创文化传媒新产业,共同领略文化领域新模式,也希望您能在冉星文化传媒实现您心怀已久的梦想!如果您对文化项目感兴趣,如果您对共赢这个理念感兴趣,那么就请加入我们!
1、特约加盟商:享有品牌使用权和全部商品经营权。
2、形象使用权:免费使用总部统一的VI形象设计系统,实现全国店面的形象有整体性。
3、区域保护权:根据区域市场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发展品牌的思路发展经营店,区域内限额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对加明店严格实行商圈保护。
4、业绩返还奖:加盟店完成合同约定的进货额,总部均给予丰厚的月优惠及年优惠。
5、代理优先权:在同等条件下加盟店享有买断区域单独经营的优先权。
6、自由退换权:滞销、积压产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程退货。
7、安全退出权:由于各种原因加盟店在合同期内不再经营,可申请转让、收购、退货安全退出加盟。
8、优先续约权:在加盟合同期满后,加盟店愿意继续合作,按总部政策办理新的加盟合同。
9、开业前全面指导培训:免费提供商场调查,商圈划定方案。人员培训,开业指导等,实行跟踪督导,在经营过程中无论遇到什么经营难题,总部将给予实时的咨询和指导。
10、免收加盟金:免专售、免权利金、免提高/增加金、免费提供店格规划及开业辅导,提供完善的品牌形象支持系统,享用品牌的巨大效益。
1.立项与考察
2.签订合同
3.缴纳费用
4.协议内容
5.授权经营
6.师资培训
7.开班营业
1、要求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智慧之选者,渴望获得成功。
2、认同冉星文化传媒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
3、拥有相应的智慧之选实力,能够满足冉星文化传媒加盟很低的智慧之选要求。
4、加盟店铺的选址应当符合公司总部给予的标准。
5、重视品牌的维护、经营, 按特许专卖店的标准要求规范经营。
6、具有的管理能力和激发、训练和人员发展的能力。
7、具有强烈获得成功的愿望,勤奋、学习力强,打造团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