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赁的方式
实施对象和范围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范围内的其他劳动者。
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附复印件1份);
2.有当地城镇户籍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交本人户口薄(原件附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1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进行失业登记,提交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证明,其中: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关系证明;自主就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其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3、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属就业转失业的人员还应提供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歇业证明;
4、学历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
5、近期同底2寸免冠相片2张。
被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关系证明;自主就业的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关为其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
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77-077
投诉电话:0777-3688398
办理地点
钦州市南珠西大街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