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开展存量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带押过户”业务的通知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核心信息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通知:
1、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
据人民日报记者陆娅楠消息,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要是租房,能提取多少?
1、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2、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3、要是伪造合同、出假证明等骗提套取,将追回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提取要准备啥材料?
1、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3、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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